水邊的這些東西千萬別拿走,後果很嚴重!

【來源:潯陽公安】

自省公安廳部署開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專項行動以來,潯陽公安聞令而動,高標準落實“四個一”工程,在轄區重點危險水域醒目位置,貼掛警示標識,配置救生圈、救生繩、救生杆,盡最大可能杜絕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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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潯陽公安攜手九江志警潯陽協會,組建常態化宣傳巡防隊伍,在做好防溺水宣傳工作的同時,圍繞轄區防溺水重點水域,開展重點危險水域沿岸巡查,對水域附近設定的防溺水“四個一”工程進行維護,及時補充、加固已損壞的救援裝置,確保遇有溺水事故,能夠快速反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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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潯陽公安常態化宣傳巡防隊在巡查時發現,甘棠湖某處配置的救生繩“下落不明”,經瞭解,該處近期並未發生溺水事故。巡防隊員將此事移交廬山南路派出所處理。

廬山南路派出所資訊化警務(勤務)工作室迅速開展工作,僅半小時便鎖定違法嫌疑人劉某(化名),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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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繩子看起來不錯,好像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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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拿回家應該也沒人發現

原來,劉某在甘棠湖散步時,發現了湖邊放置的救生繩,便想到家中正好需要一根繩子來固定物品,而且救生繩的粗細看起來比較合適,便將救生繩拿回家。直到派出所民警聯絡劉某,劉某才知道“闖了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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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水域附近配置的警示標識、救生圈、救生繩、救生杆,是公安機關設定在高危水域的救援裝置,在發生溺水事故或其它緊急事件時,可發揮關鍵作用,不得隨意拿走或破壞。如有違法行為,將會受到法律嚴懲。

核 發 | 葉繼宏 審 稿 | 魏雙雙 編 輯 | 陳德鑫

素材來源 | 廬山南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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