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兇手居然是個13歲的孩子?

2020年4月14日17時33分,郎溪縣公安局接楊某文報警稱:其女兒楊某婷(女,2010年1月出生)疑似走丟,請求協找。

接警後,郎溪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立即組織警力會同當地黨委政府,全力開展查詢工作。透過走訪調查、分析研判、軌跡追蹤等各項工作。先後排除了楊某婷離家出走、被他人接走、被拐賣的可能性。

經分析,楊某婷可能已被侵害。4月15日,郎溪縣公安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透過大量工作,於4月17日晚將重大作案嫌疑人楊某某(男,2007年7月出生)抓獲。

經審訊,楊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將楊某婷致死的作案過程。4月18日上午,根據楊某某供述並經現場指認,在梅村村一灌木叢中找到楊某婷的屍體。

根據以上新聞殺人兇手居然是個13歲的孩子,有網友評論道“他還是個孩子,請不要放過他”,這個評論確實一針見血,現在這麼多未成年人犯罪,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現在的未成年人為何犯罪率這麼高?這真的需要引起我們的深思。

那麼問題來了,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殺人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到底該如何處置這個“殺人兇手”呢?十三歲和十歲到底該保護誰?小龍認為,請警方仔細調查犯罪人父母在其中承擔的責任 對於一個13歲男孩是否獨立實施殺人計劃存疑 !是否是他人利用未滿十四周歲這個空檔被教唆殺人或者有他人幫助實施殺人埋屍行為! 以及進行更詳細的通報 是否是親戚關係 是否姦殺 是否肢解屍體 存在多種謠言 請警方及時避謠完善資訊 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同時一定要嚴懲兇手不能讓未成年人成為魔鬼的護身符!

不管怎麼說我們都要為這麼無辜的小女孩感到惋惜,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沒了。其實類似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生活中不止一次兩次,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這種“魔鬼”呢?網友們,你們怎麼看呢?

殺人兇手居然是個13歲的孩子?

殺人兇手居然是個13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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