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與火葬的戰爭!

土葬與火葬的戰爭!

土葬,人類死亡後喪葬方式之一,流行於世界各地,尤其是我們中國。一般是把先人的遺體先裝在棺材裡,然後再把棺材埋於土中,這個在農村大多是埋葬在自家的土地裡面。墓碑(墓誌銘)或有或無,有的地方隻立墳頭石,並無文字。墳前或有祭奠臺供後人祭奠。

火葬是一種另外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具體而言是以火把屍體燒成骨灰,然後安置在骨灰盒中、埋於陵園、撒於水中或空中。

關於人死後究竟是採用火葬還是土葬,一直是爭論不休的問題。

土葬與火葬的戰爭!

從歷史上看,在一些落後的殯葬習俗方面就存在著鬥爭,一些具有樸素唯物主義觀點的思想家、政治家就提出了殯葬節喪、喪事從簡的主張,像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嚴厲抨擊厚葬久喪是“綴民之事,庸民之則”,提出“薄葬節財”。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就是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執喪二日”,東漢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批評厚葬,“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絡”,認為“薄葬省用”,提出“可一薄葬矣”。曹操擔任濟南相時明令“不準厚葬”。明朝李贄一向主張“儉葬”。洪秀全主張“刪鬼神祭禮之類”,提倡“婚喪事,總要用只有節,一切舊式歪理盡除”。

土葬與火葬的戰爭!

由此可見,儘管在長期的奴隸制社會、封建社會中,土葬厚葬佔據統治地位,然而薄葬和厚葬的兩種思想鬥爭卻沒有停止過。

在葬法上,火葬在古代就有,從1945年發掘的甘肅省臨洮市窪由史前遺址中,發現盛有人類火化後骨灰的大陶罐。說明在史前就有了火葬,具有文字可考證,在先秦就有火葬,後又盛行於唐宋,哀徵於明清。《墨子。節葬》記載“秦之西有議渠之國其親戚死,聚柴薪而走之”《列子。楊朱篇》有晏平仲關於屍體處置的記載,“祭死,其在我栽費焚亦可”。東漢初年,佛教傳入我國,對火葬在民間流行有密切關係,到唐宋火葬有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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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封建統治階級為維護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仍反對火葬。宋朝官吏不斷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慘,日益炙甚,事關風化,理應禁止”因為火葬合乎廣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據十三世紀義大利馬克。波羅的《馬克。波羅遊記》的記載“人死焚其屍”的風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兩代,統治者嚴厲禁止火葬,並把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採取高壓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沒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後實行社會主義改革,社會主義革命之後,才逐步由土葬轉向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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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在中國大力推廣火葬,一是因為中國土地逐漸減少化,火葬可以節省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的轉化率;二是陵園墓地的規範化是時代發展的趨勢,是必然的,統一管理可以使中國的喪葬事業更好地走向正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