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大宋王朝,可以說是臺諫官最強勢最敢言的時期了。宋朝的臺諫官,發現一事過舉,便議論蜂起,往往以死爭之

不過太祖有令: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這也給了那些臺諫官後路保障,兩宋三百年間,基本上沒有臺諫官因上書言事,而獲殺身之罪

當然,這也與宋朝的臺諫官相對於政府系統的獨立性有關。宋代之前,御史與諫官都是宰相的屬官。到了宋朝,臺諫從政府系統中獨立出來,不再是宰相的屬官

因此,宋朝臺諫官的監察權與彈劾權,也對君權與執政團隊的行政權構成強有力的制衡。然而君權至上,君權之下的臺諫官,實際上又能發揮多大的作用呢

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宋仁宗三個兒子夭折,之後生下的也都是女兒,未有兒子再出生。然而宋仁宗的身體也已經不再健康,多次不豫。立儲之事,迫在眉睫

最終宋仁宗選定的,是濮安懿王的第十三個兒子趙宗實。濮安懿王是仁宗的堂兄,也是太宗一脈的,趙宗實自小便被仁宗撫養在身邊

在他八歲的時候,仁宗有了兒子,他便被送回王府。後來無子,要從宗室之中挑選皇位繼承人,仁宗自然也就傾向於他

當時趙宗實正在為父親濮安懿王守喪,對於此事竟先以父喪、後以生病推脫。當然最終在仁宗的決定和一眾臣子的幫助下,他還是被立為皇子,改名趙曙

半年之後,仁宗去世,趙曙順理成章的就登上了皇位,也就是宋英宗,一個頗欲有所作為的君主

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被立為皇子之前,便以為生父守喪而推辭,成為九五之尊之後,更是顧念血緣親情,想把自己的生父也升格為皇帝

然按照儒家禮制,帝王由旁支承大統,就應該以先皇為父,而不能以本身父母為考妣。秦漢以來,那些推尊其父母為皇帝皇后的做法,都是見譏於當時,非議與後世

然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宋英宗還是把已故濮王的名分問題,搬到了朝堂上,交給禮官和帶制以上的朝臣去討論。可見英宗內心是偏向於自己父親的

對於這個問題,朝堂之上,很快就有了涇渭分明的兩大派。一派是以臺諫官為主體的,有司馬光、呂誨等,他們認為英宗應當稱濮王為皇伯

理由是:為人後者為人子,不得顧私親。很顯然,這些人站到了英宗的對立面,不希望英宗將濮王升格為皇帝

另一派則是由執政大臣為主體,有韓琦、歐陽修、曾公亮等,中樞大權在握。他們主張陳濮王為皇考

理由是:出繼之子,對所繼所生皆稱父母。且不論他們理由如何,至少,他們是和宋英宗站在同一陣營的

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經真宗一朝的完善,仁宗一朝的涵育,臺諫官們正是處於直言不諱的時期。且這件事情,於禮於理他們都佔據上風

加之臺諫官本就有監督制約相勸的職能,指出宰執皇考說,是臣權太盛,邪議干政。上書英宗應罷免他們

然而英宗本就是和宰執們同一戰線,並沒有如此做,反而很快就將權御丞賈黯解職出京,司馬光也被免去諫職,擔任侍讀。很顯然,英宗在削弱稱皇伯一派的力量

次年正月,臺諫官在呂誨的帶領下,再一次聯合上書,參劾全體宰執。到了這一地步,宋英宗也只能表態

最終並沒有陳濮王為皇考,但仍稱其親,並把濮王墳塋稱為陵園,實際上已經將生父與英宗並列

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這一場戰爭,看似誰都沒有成功,然而事實也很明顯,終究是偏向了宰執那一邊。也可以說,這本就是宋英姿自己的想法,他尊崇了自己而已

呂誨等人見自己的湊張並不被採納,全都交還權力,集體辭職,還聲稱與皇考派理不兩立

英宗為此專門召來宰執,問如何平息風波,歐陽修等人也直言到:“留御史還是留我們,唯聽聖旨”

宋英宗心中的天平,自然是偏向於宰執派的,隨意很快就將呂誨等人貶出京師。出使契丹回朝的知諫院傅堯俞等人聽聞此結局。也不再上朝,在家“待罪”

說是待罪,其實是當時的臺諫官行使其正當發言的最後的手段,是讓臺諫官不屈服與君權的制度保障

當然,最終他們全都被貶出京師,這場濮議之爭,在君權和相勸的聯手壓制下,皇考派最終取得了勝利

從濮議之爭的結局,看宋朝君權之下,臺諫官名存實亡的本質

這場濮議之爭,最終滿足了宋英宗內心的想法。而宰執大臣們,也許是因為早就與臺諫官們心有怨念,這次堅定地站在了皇上那一邊

臺諫官們雖然堅守自己的職責,直言上諫。然而可以看出,臺諫的制衡作用,還是需聽命於君權,當他們所請偏離君王之意,最終的解決便也是預料之中

臺諫的制約作用,須得在明君、賢相、好臺諫三者都滿足時,才能徹底發揮作用,然而這個條件,又是極為困難的

濮議之爭說明宋英宗還當不上“明哲”二字,哪怕臺諫官們佔著理和禮,都敗下陣來。君權制約之下,臺諫官其實也就是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