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封女孩上課吃荔枝,不幸被噎死!家長認為校方搶救不及時

導語:吃東西被噎死的事情想必大家不是第一次聽說,家裡有孩子的家長几乎都學會了“湯姆立克急救法”,畢竟關鍵時刻可以用來救命。我們都知道一旦被噎住,只有大概4分鐘的搶救時間,即便住在醫院附近也來不及,更別說撥打急救電話。所以,作為家長我們必須學會“湯姆立克急救法”!

河南開封女孩上課吃荔枝,不幸被噎死!家長認為校方搶救不及時

李女士家住河南開封,今年5月25日,原本活潑可愛的孫女在學校吃東西時不幸被噎死,事後,她一直在找學校協商此事,但至今都沒有任何結果。

據瞭解,李女士的孫女是名小學生,當時是在上課期間偷吃荔枝被噎死的,事發後,李女士查看了監控錄影,她認為作為老師連最基本的急救常識都沒有,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最終導致孩子不幸死亡。所以她認為學校有一定的責任。

河南開封女孩上課吃荔枝,不幸被噎死!家長認為校方搶救不及時

11月24日,李女士告訴記者,孩子是被耽誤了,事發十幾分鍾後才去搶救,學校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現在事情都過去半年了學校始終沒給她一個說法。校方稱,搶救及時,沒有責任

學校副校長稱,發生這樣的事情學校也很遺憾,事發當日,第二節是語文課,孩子期間偷吃荔枝,當時她還用書擋住了臉部,結果就被噎住。老師發現後就趕緊抱著孩子去找學校領導,領導一看就立刻撥打了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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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副校長:“120趕到後就把孩子直接送往開封兒童醫院,但由於病情嚴重,之後又緊急轉往鄭州兒童醫院,(學校領導全程陪同)但孩子還是不幸去世了。

學校副校長稱,這個事情純屬意外,誰都不想發生,而且事發後老師是把孩子抱到路口去等救護車的,就是為了爭取搶救時間,所以她認為學校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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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後她看了監控影片,在孩子噎住後8分鐘老師才開始組織搶救,凡是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搶救時間只有黃金的四分鐘,所以她認為孩子之所以死亡完全是被學校耽誤了。

學校副校長告訴記者,建議家長走法律程式來解決此事,他們之後會積極配合,希望事情能得到合理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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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孩子在學生髮生意外,學校到底有沒有責任?我們來看看律師是怎麼說的。律師認為,如學校未履行代為監護職責,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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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以後,學校的角色就是代為監護人,學校就應該承擔代為監護的職責。根據我國青少年責任法的規定,如果孩子在學校期間遭受到人身意外傷害,要看學校在意外傷害當中有沒有適當的履行代為監護的職責,如果學校存在過錯,就應當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河南開封女孩上課吃荔枝,不幸被噎死!家長認為校方搶救不及時

小編想說:“誰都不想看到發生這樣的事情,對於家長來說,孩子是在學校發生的意外,學校就應該承擔責任,但對於學校來說,明確規定上課期間禁止吃東西,而且她是用書擋著偷吃的,事發後學校也採取了相應的急救措施,所以沒有責任。”

很多網友表示:說學校沒責任也說不過去,但即便學校有責任也是次要責任,最主要的還是家長的責任,畢竟偷吃東西是學校明令禁止的。

對於此事,不知大家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