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古代的糧食安全觀

民以食為天,古代的糧食安全觀

中國自古就是人口大國,對歷代統治者來說,保證糧食安全不僅是出於仁政的需要,更是維護統治穩定的重要措施。歷代政權均把糧食生產放在突出位置,同時加強糧食流通,並有目的地開展糧食儲備,以此保障最基本的糧食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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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 食 生 產

“糧食”一詞,最早是分開說的。《周禮·廩人》有“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之句,東漢鄭玄註釋:“行道曰糧,謂也;止居曰食,謂米也。”也就是,“糧”指行旅時的乾糧、行軍時的軍糧;“食”指居家生活所吃的飯。合稱後,狹義的“糧食”指穀物,包括稻、麥、玉米、高粱等,廣義的“糧食”還包括豆類、薯類等,不限於通常所說的五穀。

古人很早就意識到,糧食生產關係到國家興衰,凡糧食充裕的時期,國家就容易實現穩定,相反,糧食生產如果出現問題,出現糧荒、飢餓,政權就會出現危險。歷史上,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之所以爆發,很多時候都與糧食有關,每當饑民、流民增多,就容易形成史書上經常提到的所謂“民變”。

發展糧食生產、保障糧食供應是古代統治者關心的大事,因而很早時就形成了以農為本的治國思想。周宣王時,卿士虢文公提出“王事惟農是務”觀點。戰國時,商鞅把“耕織”視為本業,把農業視為國家富強的根本,強調“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韓非子也指出:“倉廩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漢代時,晁錯提出“貴五穀而賤金玉”,還提出“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建議將此作為治國之策;南北朝時,賈思勰進一步論述了農業生產與國家治理之間的關係:“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賈思勰還認為:“蓋神農為耒耜,以利天下。堯命四子,敬授民時,舜命后稷,食為政首。”把發展糧食生產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甚至放到國家治理的首位,這種思想在中國古代很早就形成了共識。

為發展糧食生產,古代統治者推出了很多鼓勵、促進的措施。周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意思是穿著粗布衣服,親自平整田地、參加勞動。周文王勞動時,“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在他親自示範帶動下,周朝的歷代統治者都把狠抓農業和糧食生產作為國家頭等大事。周朝以後,天子率諸侯親自耕田的“籍田”成為定製,還有歷代通行的勸農制度,以及在國家祭祀中普遍設有的“祈谷”儀式,這些都顯示出對糧食生產的高度重視,也體現人們對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的渴望與追求。

促進糧食生產,需要有具體的政策保障。戰國時,李悝在魏國變法,一個重要的目標是“盡地力之教”,為此採取了多種措施來鼓勵和促進糧食生產,增加對土地的投入,促進了畝產的提高。李悝算過一筆賬:如果畝產由一石五斗增加到三鬥,每百里以耕地600萬畝計算,每年就能增收180萬石糧食,千里之地就能增產1800萬石。這一目標是否在魏國得到實現?史書沒有明確記載,但魏國因為重視糧食生產而國力變強,成為戰國時代第一個稱雄的國家,是不爭的事實。

歷代以來,統治者都想盡辦法促進糧食生產,有的獎勵耕織,有的改革土地分配政策,有的開展軍屯、民屯,有的減輕賦稅,多策並舉,務求實效。歷代統治者都認識到,只有糧食產量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才有保證,國家也才能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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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 食 流 通

遠古時期,受制於生產技術、工具、種子等因素,糧食產量不高,人們生產出糧食如果還有富裕,一般會儲存起來,以備荒年。後來糧食產量提高了,人們手中儲存的糧食多了起來,可以用糧食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物資了,於是出現了糧食流通和貿易。“糶”和“糴”是兩個形象的漢字,一個指把糧食賣出去,一個指把糧食買進來。《史記·貨殖列傳》記載:“販谷糶千鍾。”《商君書·墾令》記載:“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

但糧食不是普通物資,在春秋戰國爭霸爭雄時期,各國都把糧食作為管制物件,對糧食貿易設定了很多限制。春秋時期的齊國以商業發達著稱,但多次推出過禁止糧食出境的政策,管仲還以此為武器,對多國發起“糧食戰”。如果糧食能夠自由流通,對大多數國家來說都是一件好事,可以對糧食安全多一重保障,減少飢餓致死的人口,所以齊桓公在葵丘發起諸侯會盟時,在不少諸侯國的提議下,最終將“毋遏糴”作為盟約的第五條內容。

秦朝以後,儘管時而還有分裂割據的時期,但大一統成為國家的基本形態。在大一統國家治理模式下,經濟發展速度加快,人口也實現了快速增長,不僅需要生產出充足的糧食,而且要保證糧食能夠充分流通,不能出現有的地區糧食很充裕,而有的地區卻在鬧糧荒。

早在漢朝,各郡縣已普遍設有集市,東漢王符在《潛夫論》中描述當時集市的繁榮情況:“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也就是說,每個縣平均下來都有數個至十數個大大小小的集市。魏晉南北朝時,慢慢形成了“逢會”的制度,《水經注》記載,平都“縣有市肆,四日一會”,還記載魚復“治下有市,十日一會”。在這些集市上,所交易的商品中糧食是重要物資之一,如左思在《魏都賦》中列舉了曹魏時期鄴城集市上出售的商品,其中有“故安之粟”“清流之稻”。為促進糧食流通,魏晉以後還出現了專門出售糧食的市場。《晉書·司馬扃傳》記載,西晉時洛陽有“五穀市”,指的就是專業糧食集市。南北朝時,建康也有“谷市”,這種專業市場的增多,顯示出糧食交易的繁榮。

東晉以後經濟重心出現南移趨勢,至唐宋時完成了南北經濟重心的轉換,但政治中心仍在北方。南方盛產糧食,北方糧食需求量大,對糧食運輸提出了更高要求,漕運的重要性日益顯現。漕運泛指利用水道調運糧食的專業運輸方式,通常由朝廷組織,所運的以稅糧為主。隋唐以後,各代均高度重視漕運工作,為此不惜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修建了規模宏大的運河體系並定期疏浚,形成南糧北調的水運網道。

漕運不僅關乎百姓生活,也關乎政治、軍事的方方面面。開封城北面的黃河可視為一道險阻,除此之外再無險可守,在冷兵器時代,開封與長安、洛陽相比作為都城的優勢並不明顯,但開封位於汴渠的重要節點上,而汴渠又是隋唐大運河的樞紐工程,連結黃河與淮河兩大水系,佔有極大的漕運便利,在糧食安全方面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北宋時,朝廷軍隊的主力為禁軍,人數多達幾十萬,最多時超過百萬,全部駐紮在京城附近,對糧食保障提出很高要求,這是開封作為北宋都城的重要原因,儘管宋太祖趙匡胤幾次想在洛陽定都,但考慮到糧食安全,最終也沒能下得了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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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 食 儲 備

糧食不僅受地域不均衡的影響,需要流通起來才能保證糧食安全,而且糧食生產對氣象條件有著嚴重依賴,豐年、歉年時常交替出現,存在時間上的不均衡。為此,需要在豐收時將一部分糧食儲存起來,歉收時再拿出來彌補不足。對一個家庭來說,做這件事應該不太困難,但上升到國家層面,這又是一項複雜而浩大的工程。

在河南裴李崗遺址的考古發掘中,發現儲存糧食的窖穴,浙江河姆渡遺址也出土有“杆欄式”糧倉和碳化的穀物,還有陝西半坡遺址,發現有儲存糧食的地下窖,這些都顯示,由集體實施的集中糧食儲備早在數千年前就出現了。到了夏商時期,糧倉的建立及管理實現制度化,甲骨文中就有商王命臣下巡查倉稟的記載。西周以後,國家糧食儲備制度逐漸完善,中央設有專司糧食管理的官員,通常由大司徒領導,下面有遺人、廩人、倉人等,地方上設有各層級糧倉,《周禮·地官》就記載:“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

春秋戰國以後,國家建立的糧倉規模不斷擴大,《戰國策》記載,齊國“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粟積為丘山”。根據記載,秦、齊、燕、趙、楚等強國都很重視糧食儲備,在它們最鼎盛的時候,糧倉裡的糧食都夠本國幾年之用。秦漢時期出現一些超大規模的糧倉,如櫟陽倉能儲備二萬石糧食,咸陽倉超過十萬石。漢代最著名的糧倉是敖倉,建於河南滎陽東北方的敖山上,朝廷將中原地區徵調上來的糧食集中於此,必要時可向不同方向調撥,極具戰略地位。

漢武帝時桑弘羊發展了李悝的平糴思想,創立平準法,朝廷設平準令,當市場上的糧食等物資價格下跌時,憑藉國家掌握的錢幣或其他物資進行收購,待其價格上漲時拋售,以保持物價穩定。該辦法施行後收到很好的效果,不僅打擊了市場上的投機行為,而且為朝廷實現了創收。漢宣帝元康年間,糧食連年豐收,谷價降到每石五錢的超低水平,“農人少利”,大司農中丞耿壽昌運用平準法,在一些地方設立糧倉,大量收購糧食。《漢書·食貨志》記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這種以調劑豐歉為目的的常平倉制度為後代所沿用,成為保證糧食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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