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中央集權和郡國制是兩種不同的制度,在不同制度初始階段,總會出現矛盾點,

也正是因為有矛盾的出現,在不斷地碰撞中進行磨合

,才有了後來大一統的局面。

劉邦擔心全面推行中央集權制會遭到地方勢力的反對,而冊封同姓王還可用血緣關係加以籠絡,使其拱衛中央避免像秦王朝那樣孤立而亡,而郡縣的存在又能對王國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從而在實現一定的平衡,

在此基礎上保證中央的權威,避免地方叛亂割據。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在先秦時代,由於廣土眾民的特點再加之交通不便,統治技術遠未成熟等因素,君王往往難以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中央集權的直接統治,於是只好只保留一小塊土地由自己直接管轄,其餘土地皆冊封給諸侯,自己僅為“武林盟主”式的天下共主。

這種制度在夏商時代叫內外服制

,到周代進一步發展為“封邦建國”的分封制。直到秦始皇攻滅六國、統一中國之後,在李斯的建議之下,秦始皇便廢除了分封制度,直接在全國推行官員由皇帝任命的郡縣制,極大地強化了中央集權。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然而漢高祖劉邦在取得了楚漢戰爭的勝利,建立西漢王朝之後卻恢復了西周的封國制度,而與郡縣制度並行不悖,

歷史學家常把這種郡縣制、分封制並行的制度稱為“郡國並行制”

。那麼劉邦為何要恢復封國制度呢?

原因一:面對長久以來的分封傳統,劉邦一時難以改變

分封制曾在中國先秦時代長期存在,是所謂的“先王之制”,而歷史上向來就有保守求穩的文化傳統,十分崇拜祖先之制而難以求變,當初秦始皇全面推行郡縣制,也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違”。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以至於“

廢分封,行郡縣

”成了秦末農民戰爭中,農民起義軍以及各大諸侯起兵反秦的一大理由。因此當初西楚霸王項羽在秦朝滅亡之後,

實行的就是分封制

,劉邦起初不過也是項羽分封的一個諸侯而已。

在楚漢戰爭的過程中,劉邦為了將更多勢力籠絡到自己的麾下,同樣冊封了大量的諸侯王,譬如在楚漢戰爭中,

功勳卓著的韓信就被劉邦封為齊王,後來改封楚王。

有些諸侯王早在劉邦還是漢王的時候就已經存在,劉邦消滅項羽之後,他們也只是在名義上投靠了劉邦勢力,自己卻還佔有地盤、坐擁重兵,劉邦一時之間難以撼動,只好允許他們繼續存在。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原因二:分封與郡縣的優劣讓人難以捉摸

郡縣制的實施可以追溯到商鞅變法時期,從商鞅時期開始,秦國逐步拋棄分封體制,將地方行政改為郡縣,由秦王直接派並不世襲的官員管理,而非原本的世襲貴族。

郡縣制的推行推動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讓秦王的意志能夠從中央直接貫徹到地方,極大地提升了秦政府對民間資源的汲取能力,能夠最大限度地汲取全國資源用於對外戰爭。

因此秦國能夠在戰國七雄中脫穎而出,並最終完成橫掃六合、統一天下的歷史任務,郡縣制的推行可謂功不可沒。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然而在秦帝國統一全國之後,郡縣制的弊端便被徹底暴露了出來

。如前所述,郡縣制能夠將君王的意志貫徹到地方,實現對地方的直接管轄,從而提高對民間資源的汲取能力,可一旦對民間資源汲取過度,就必然會引發“黔首”們的不滿與反抗。

秦始皇橫掃六國之後不僅發兵南征百越,北擊匈奴,還大興土木,營建了包括長城、阿房宮、秦始皇陵墓在內的無數大型工程,為了建造這些古代超級工程,秦始皇甚至徵召了上百萬人服徭役,要知道當時秦帝國全國的總人口不過兩千多萬。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如此繁重的徭役與苛捐雜稅之下,

天下人自然是“苦秦久矣”,“不敢言而敢怒”

,最終點燃了農民起義的乾柴烈火,而將秦始皇的江山社稷徹底毀滅,因此秦帝國可謂是“成也郡縣,敗也郡縣”。

相較之下實行分封制的周王朝,雖然最終也沒能逃脫覆滅的命運

,其中央的權威也是日漸衰弱,卻做了八百年的“天下共主”(哪怕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因此對於分封制和郡縣制孰優孰劣,人們向來爭論不休,更何況劉邦?既然分封與郡縣的優劣讓人難以捉摸,那就乾脆並行吧!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原因三:劉邦的複雜心態

西漢開國之初,面對七個諸侯國的存在,劉邦的心態很是複雜,為了顯示自己的地位崇高、與眾不同,劉邦繼承了秦始皇創立的“皇帝”稱號登基稱帝,從而從“漢王”變成了“漢帝”。

劉邦既然要繼承皇帝制度,那就不僅僅只是一個稱呼而已,而是實打實的秦始皇如那樣至高無上的皇權,為了達到這樣的權力剷除諸侯國,建立中央集權自然是勢在必行。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因此劉邦稱帝之後不斷捏造罪名,先後剿滅了幾乎所有的異姓王

,並在他們原來的封國之上推行郡縣制,歸中央直接管轄。不過在消滅異姓王之後,劉邦又封了大量的同姓宗室子弟為王,建立起了一大批同姓諸侯國,其實這也恰恰反映出了劉邦本人的一種複雜心態。

劉邦擔心全面推行中央集權制會遭到地方勢力的反對,而冊封同姓王還可用血緣關係加以籠絡使其拱衛中央,避免像秦王朝那樣孤立而亡,而郡縣的存在又能對王國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從而在實現一定的政治平衡的基礎上保證中央的權威,避免地方叛亂割據。

因三個原因,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

西漢最初的幾位皇帝,也與高祖劉邦一樣有著如此複雜的心態,

因此繼承了劉邦郡國並行的地方治理模式

,直到漢武帝推行推恩令之後,王國才逐漸變得從屬於郡縣,而地方藩王也統而不治只享俸祿,王國問題也才就此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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