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被殺後,他說了一句話,讓他的妻子得到了一個特別的幫助!

明朝官員被殺後,他說了一句話,讓他的妻子得到了一個特別的幫助!

永樂年間的一天, 知縣馮龔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陣擊鼓聲驚醒。半夜擊鼓一定是發生了什麼大事,馮龔趕忙起身更衣升堂。堂下早有衙役押著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聽候馮知縣的發落。

只見那中年男子身上血跡斑斑,渾身發抖。嘴裡一直唸叨著:“美娘——你死得好慘啊——”馮知縣一拍驚堂木,“來者何人,半夜擊鼓,所謂何事 ?”中年男子連連磕頭說道:“求知縣大老爺為草民做主,小人的妻子被人殺了!”

見狀告者情緒激動,馮知縣先讓中年男子平復一下心情,再慢慢道出原委。原來,中年男子姓李,在家排行老四,人稱“李四”,靠給人補鞋為生。但年近四十還沒有娶妻,前兩年狠了狠心,花了近半輩子的積蓄,買了一個叫楊美孃的年輕貌美女子為妻。這兩年,李四和楊美孃的日子過得倒還算安樂。前幾天,李四接了一個大單子,出門到外地給別人做活,離家有十幾裡地。晚上,李四躺在床上,想著自己年輕貌美的妻子,心中既有思念又有幾分不放心。思前想後,實在放心不下就趁著夜色,一路狂奔回到了家。

剛來到門口,還沒進門,李四就覺得可疑,門並沒有關上,而是虛掩著。心想莫非家中進了賊?還是楊美娘年輕貌美,招來了野漢子?李四輕手輕腳地來到內室門口,用手輕輕一推,門就開了,壓低聲音喊著楊美孃的名字,但卻無人答應。李四感到奇怪,於是便摸黑向床上摸去,摸到了半軟的身子,卻沒有摸到臉,倒是沾了一手黏糊糊的鮮血。李四嚇壞了,戰戰兢兢地點亮了油燈。眼前的景象,立馬把李四嚇得魂飛魄散。只見床上的楊美娘倒在了血泊之中,只有身體,頭顱卻不知去向。“不知道哪個禽獸不如的畜生,把小人的妻子殺了,還請知縣大老爺為草民做主!”李四哭喊著說道。

馮知縣聽後,思忖片刻,忽然猛地一拍驚堂木,說道:“李四,你在外地做工,好好地為何突然半夜回家?莫不是你與楊氏有隙,藉機殺了她,然後又嫁禍於他人?”李四聽後連聲喊冤道:“小人冤枉,小人用了大半輩子的積蓄才娶了楊美娘,後半生還得指望依靠,又怎會心生歹念,將其殺害呢?”

馮知縣聽後點點頭說道:“那楊美娘平時是否恪守婦道?”李四回答道:“美娘因為年輕貌美,常有一些閒漢調戲勾搭,但小人一向看得很緊,也未曾見有什麼不軌之舉。只是……”

“只是什麼?”馮知縣看著李四欲言又止的樣子,趕忙問道。

“只是東街上有一富家公子,名叫吳仁,家中開了個首飾鋪,與我家娘子熟識,常常說些風言風語。我就是不放心他們倆,於是才連夜趕回家。定是吳仁這天殺的勾搭不成,才顯露兇性,把我娘子殺害,還望青天大老爺詳查!”

話音剛落,馮知縣立馬派衙役,兵分兩路,一面帶人去李四家勘察現場,一面又派人去首飾鋪找吳仁。

馮知縣來到李四家中,只見李四家門戶大開,臥室內一片狼藉。果真有一具無頭屍體倒在血泊中。片刻後,衙役將吳仁帶到,馮知縣一看,發現吳仁身上也是血跡斑斑。吳仁一見到馮知縣,立馬跪地,渾身顫抖地說道:“大人,不關小人的事,不是我……不是我……”

馮縣令厲聲喝道:“你說不是你,那你身上的血跡又作何解釋?”

可吳仁卻似瘋癲了一樣,嘴裡還是一直說著:“不是我……不是我……”馮知縣只好先將吳仁收押到監牢,第二天再提審。

第二天清早,吳仁被帶到公堂之上,可吳仁還是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瘋瘋癲癲,語無倫次。馮知縣問了半天,才問出了個大概。

原來,平日裡,吳仁會送一些首飾給楊美娘,倆人背地裡早有私情。昨夜,吳仁喝醉酒後,晃晃悠悠地走回家,半路上突然想到楊氏說過這幾日她丈夫不在家,讓他半夜來家中私會。於是踉踉蹌蹌地朝著楊氏家中走去,到了楊氏家門口,見門虛掩著,吳仁一面低聲喊著心肝寶貝,一面迫不及待地衝床上撲去,沒曾想,漆黑中卻摸到了一個半僵的身體,看著一手的鮮血,吳仁嚇得驚聲尖叫,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家中。渾身發抖,一整夜都捂在被子裡,嘴中只是一個勁地說著:“不是我。。。。。不是我……”直到被衙役抓住帶到公堂。

馮知縣命衙役前往吳仁家中和首飾鋪搜尋是否有人頭和兇器,很快就得到了衙役的回報,吳家和首飾鋪都沒有發現人頭的蹤跡。而且據吳仁的好友說,那夜吳仁確實是在首飾鋪中喝酒,喝到很晚才離去。馮知縣頓時陷入了沉思:難道說,兇手真的不是吳仁?但看他瘋瘋癲癲的樣子,似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又怎敢殺人割顱?難道他的瘋瘋癲癲是假裝的?只是想掩人耳目?但他為什麼不擦掉身上的血跡?案情一下子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馮知縣突然想起李四之前說過的話,街上常有閒漢言語挑逗楊氏,於是隨手招來一個衙役,附在耳上低聲說了幾句,衙役便轉身出門了。不一會就得到衙役的回報,說這兩天在李家看熱鬧的人很多,七嘴八舌,議論紛紛。唯有一個叫謝慶的屠夫卻始終沒有露面,問街坊鄰居也說這幾天沒見到謝慶上街賣肉。馮知縣覺得其中定有蹊蹺,便讓人把謝慶緝拿問話。

謝慶被帶到,馮知縣沒有跟他繞彎子,徑直問道:“你跟李家血案有何關係?速速從實招來!”謝慶聽後連聲喊冤道:“小人冤枉!大人為何一口咬定小人與此案有關?”馮知縣冷笑道:“既然和你沒關係,那你為何這幾天不見你身影?定是心虛,躲在家中不敢見人!”

“大人有所不知,小人不是不敢見人,只是這幾日惹了風寒,在家中靜養。”謝慶解釋說道。馮縣令覺得他在狡辯,便派人到謝慶家中搜查。衙役回報,謝慶家中刀具倒不少,但卻沒有發現人頭。馮縣令聞言低頭沉思不語,只能先將一干人等收押在大牢,日後再審。

謝慶被關押在最陰暗潮溼的牢房,伙食也是有一頓沒一頓。謝慶在獄中苦不堪言,時常寫信讓家人塞些小錢給獄卒龍三,求龍三多加關照。但馮知縣每天都提審謝慶,嚴刑拷打,定要謝慶交出人頭。謝慶受不了嚴刑拷打,只得交待說:“那藏人頭的地方極為隱蔽,小人已經讓牢頭龍三前去取了。”馮知縣眼看著有了線索,面露喜色,立刻帶上衙役前去尋找龍三。

馮知縣一干人等正好在路口碰到了龍三,只見他手中拎著一個包袱。馮知縣遠遠地喝道:“龍三!本縣在此!”但龍三見到知縣,忽然神情大變,撒腿就跑。還沒跑多遠就被兩名衙役按壓在地。馮知縣命人開啟包袱,只見裡面裝著一個禮盒,開啟禮盒,果真滾出來一個血淋淋的人頭,把在場的眾人都嚇了一跳。

馮知縣問龍三:“你見到本縣為何要跑?這人頭哪來的?還不如實交待?”只見龍三臉色慘白,顫顫巍巍地說道:“這人頭是謝慶讓我從皮匠王五那買的。那謝慶實在忍受不了監獄的酷刑,便託小人去皮匠王五那兒買一個用人皮縫的人頭,小的見他可憐,一時心軟,便答應他了,望大人恕罪!”

馮知縣立馬命人把王五帶回來問話,此時,一個衙役說道:“大人,這人頭是真的,不是用人皮縫製的。”馮知縣聽後仔細觀察一番,果真是真的人頭,怒道:“混賬龍三,鐵證面前,竟然還敢欺騙本官,企圖矇混過關!若不從實招來,本縣定不輕饒!”

龍三見自己已無從狡辯,便道出了實情。原來,謝慶在牢中忍受不了酷刑,便求龍三找皮匠張五幫他弄個人頭,出價一百兩銀子。然後讓龍三把人頭交到謝慶妻子手中,給龍三十兩銀子好處費。龍三心想,如果去找王五,那一百兩就白白讓他賺了去,不如自己另想辦法。突然見到眼前有一年老的乞丐,便給了乞丐一些吃的,在裡面下了蒙汗藥。乞丐吃下,昏睡不醒。龍三便割下了她的人頭,用包袱裹著,正準備到謝慶妻子那兒要錢,不料卻在半途中被知縣大人逮個正著。

馮知縣聽後,便將龍三押入大牢。這時皮匠王五也被帶到公堂,馮知縣覺得本案與王五牽扯不大,正欲放王五離去,但心中又疑惑為什麼謝慶偏偏選擇王五做這人頭生意,便假裝問道:“龍三說那個人頭是從你家買的!你可認識?”王五仔細看了看眼前的人頭,搖搖頭道:“不認識,這個人頭和我家的那個人頭不一樣。”馮知縣聽後大驚:“什麼?你說你家還有一個人頭?快交待,怎麼回事!”

王五嚇得立馬跪倒在地,道:“大人,小人也不知道家中人頭從何而來。有一天清早,小人見皮簍子裡面有一個黑乎乎的東西,便伸手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個女人頭。小人所說句句屬實,沒有半句謊話!”

馮知縣急忙問道:“那人頭現在在何處?”王五回答道:“小人把它埋在了家中的後院裡。”

一干人等立馬來到王五家中的後院挖人頭,剛挖了兩尺,就挖出了一個女人頭。馮知縣看了一眼坑的邊緣,頓覺得可疑,六尺來寬都是新土,埋一個人頭需要挖這麼大的坑嗎?便命衙役繼續挖,不一會又從坑中挖出一具男屍。

馮縣令轉身喝道:“此人又是誰?”王五知道自己抵賴不過,只好慢慢道出了實情,原來,那天清早,王五在竹簍看到那個人頭後,驚呼了兩聲,喊聲引起了鄰居趙德的注意,見王五手中拎著一個人頭,便一口咬定人是王五殺的,便向王五索要50兩銀子,不然就報官說王五殺了人,王五哪裡拿得出50兩銀子,便假稱自己回屋取銀子,轉身回屋取了割皮具的短刀,趁趙德不注意將其殺死。因為害怕被別人發現,就將人頭和趙德的屍體埋在了後院。自以為此事神不知鬼不覺,不想今天便敗露了。

馮知縣厲聲喝問道:“那人頭到底是從哪兒來的!” 王五連連叩頭說道:“小人已犯死罪,沒有必要再說謊,那人頭小人確實是不知情,一大早就在竹簍裡發現了這個人頭。”馮知縣覺得王五不像是在說假話,可這人頭又作何解釋?難道真是從天而降?

正當馮知縣思索間,衙役將在王五家搜查到的幾件刀具呈了上來,王五指著其中的刀具說道:“這些就是當時小人殺死趙德時用的刀具,刀上的血跡已被小人洗乾淨。”馮知縣突然注意到其中一把剔骨尖刀,問道:“這把刀也是你的嗎?”只見王五搖搖頭道:“這把刀不是小人的,這刀是那天和人頭一同出現在竹簍裡的,上面也有好多血跡,小人也一併洗乾淨了。”

馮知縣恍然大悟,立即把謝慶押到堂上問審。謝慶在堂上依舊大喊著無罪。馮知縣卻點點頭說道:“你說得有道理,本縣現在不與你要人頭,但本縣現在只想與你要一樣東西,若你能拿出來,本縣立馬宣判你無罪!”謝慶聽到無罪兩字,立馬來了精神,問道:“什麼東西?大人說的須是小人家中有的。” 馮縣令笑著說道:“此物定是你家中所有!”

馮縣令突然話鋒一變,厲聲喝道:“你平時殺豬用的剔骨尖刀,現在在哪?”謝慶聽後,先是一愣,口中支支吾吾地說道:“前幾天,小人喝醉了酒,不知道扔到哪裡去了。。。。。”

“是嗎?本縣倒是拾得一把剔骨尖刀,你看看是不是你丟失的那把?”說完,一把閃著寒光的尖刀便被扔到謝慶眼前。謝慶戰戰兢兢地說道:“回大人,這刀不是小人的!”

“大膽!鐵證面前還想狡辯!你說這刀不是你的,那刀上的“謝”字又作何解釋?況且這刀我已經和你妻子確認過……”

謝慶早已癱倒在地,只得把實情全都交待了。

原來,那日謝慶收攤回家的路上,見到路過的楊美娘,謝慶早就眼饞楊氏的美色,正想上前言語調戲,卻不料被吳仁搶先一步,楊美娘見了吳仁,立刻拋開媚眼。謝慶看了,心中暗恨道:“這楊氏平日裡見了自己就一副恪守婦道的假正經模樣,但一見了吳家少爺就一副狐媚模樣。”謝慶躲在牆角,只聽得楊氏對吳仁說今晚丈夫李四不在家,讓吳仁天黑後去她家。

謝慶聽後,心裡癢癢,天剛一黑,就來到楊氏家中敲房門,楊美娘聽到敲門聲,嬌聲說道:“你這個偷人的賊,這個時候就來了。是不是幾天不見,想我想得緊了?”接著謝慶就撲上床將楊美娘抱住,一口一個心肝寶貝地叫著,也不管鬍子拉碴,上前就要去親楊美娘。

楊美娘感覺不對勁,使勁把人往外推,質問道:“你是誰?為何半夜私闖民宅?做這歹事?”豈料謝慶聽後將楊美娘摟得更緊了,嬉笑著說道:“我是你賣豬肉的謝慶哥,你難道不記得我了嗎?平日裡你吃了多少我白送的豬肉,只許吳家大少爺來,就不許你謝慶哥哥來?”楊氏用力掙脫開一隻手,打了謝慶一巴掌,道:“再不住手,我就要喊人了!” 謝慶聽後氣急敗壞地說道:“吃了我那麼多豬肉,今兒就讓哥快活一回,否則別怪我對你不客氣!”說完從懷中掏出一把尖刀,架在楊美孃的脖子上。

“誰讓你自作多情地送我那麼多豬肉,都是你自己下賤!豬狗一樣的人,還想沾我的身子?”楊氏說完便大聲喊了起來,謝慶又氣又怕,害怕被人聽到,只感到自己手中的尖刀輕輕一劃,楊美娘就立刻停止了叫喚。謝慶以為她嚇暈了,正好可以行事,沒想到彎腰一摸,竟然摸到一個滾落在地上的人頭。謝慶嚇出了一聲冷汗,謝慶想都沒想就立馬跑了出去,跑到半路才發現手中還提著人頭和刀具,正巧旁邊有一個竹簍,便把人頭和刀具都扔了進去。然後一溜煙跑回家中,剛出街口,便看到一個人影,謝慶還以為是來抓自己的,沒想到那人卻徑直往楊氏家去了,謝慶仔細一看才認出那人是吳仁。謝慶逃回家中,將身上的血跡處理乾淨,第二天悄悄打探,果然吳仁被抓,只是案子還沒有結果,便躲在家中,惶惶不可終日。

謝慶心中還抱有一絲僥倖心理,想著吳仁能成為自己的替罪羊,卻沒料到馮知縣這麼快就懷疑上了自己,還每天逼著他要人頭,謝慶自己也不知道將人頭扔在了哪,只是感覺那竹簍像是王五家的,但又不能斷定,於是讓龍三去找王五要人頭,如果王五見過人頭,那一定可以拿的出來,自己也能抽身事外了。卻沒想到機關算盡,終究是難逃一死。

最終判決如下:謝慶姦殺人妻,罪不可赦,秋後問斬;龍三,王五因一己私慾害人性命,罪大惡極,也被判了斬刑;吳仁遇行不軌,理應嚴懲,但念其已瘋瘋癲癲,故網開一面,不再追究。

原本一件風流韻事,只因一時的心存歹念,竟引發了六條人命,馮知縣不禁心中感嘆!▲

歡迎把我推薦給你的家人和朋友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