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到時候問起來,你就說……”

兩起民間借貸糾紛關聯案件中

兩原告庭前串通庭上作弊

還在法官眼皮底下統一“口徑”

最終,“假借款”惹上了“真罰款”

近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複議決定維持瑞安市人民法院對該兩起民事訴訟案件中存在虛假訴訟行為的當事人作出共罰款15萬元的決定。

案情回顧

去年8月,原告施某和木某分別向瑞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陳某分別償還借款75萬元、60萬元。

兩原告訴稱,被告陳某因境外投資失敗分別向兩原告借款75萬元、60萬元。因借款金額較大,兩原告擔心日後被告不能償還,故要求陳某出具借條,由原告木某代寫欠款內容,載明“2019年12月13號欠木某60萬元人民幣,施某75萬元人民幣……”,被告陳某簽字捺印。兩原告為佐證自己的主張,還向法庭提供了一段借款時的錄音。

看似證據鑿鑿,但被告陳某堅決否認借款事實,表示從未向原告二人借款,也未簽字捺印,不排除二人透過其他途徑獲得其簽字、指印,並要求申請簽字與指印鑑定。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同年10月,鑑定機構回覆稱無法鑑定出陳某的指印與簽名。兩原告不認可鑑定結果,再次申請。今年3月,鑑定機構出具指印屬於被告陳某但簽字依舊無法鑑定的結論。

作為直接證據的借條真偽難辨,而另一方面特意為之的錄音也疑點重重。錄音內容是關於三人在境外網貸失利需要籌錢翻盤的談話,錄音結尾的談話內容為“走了走了”並伴隨腳步聲與關門聲,全程未提及相關借款事實,也未反映出具借條的情況。

庭審現場

兩個案件雖然基於同一借貸關係,但是事實不清,存在虛假訴訟的可能,經辦法官決定分別開庭審理。

今年4月20日,在第一次庭審中經辦法官就上述疑點向第一位原告施某發問。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法 官

錄音結束後與出具欠條前的情況是怎麼樣的?是誰提出打欠條的?

錄音結束我們就坐下來閒聊,木某提出來打欠條,陳某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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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某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法 官

為何錄音結束時出現“走了走了”與腳步聲、關門聲,這“離開”的狀態和“繼續閒聊、出具欠條”的狀態如何同時發生?

面對法官的細節提問,施某以記不清楚為由搪塞過去。

在經辦法官轉頭詢問被告陳某借款具體情況時,

施某竟趁機發資訊給門外等待開庭的第二位原告木某,並將法官提出的問題洩露給木某,與木某串通統一“口徑”。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法官喝止後拿來施某的手機,透過翻看之前的聊天記錄發現,

在開庭前一日,木某“指導”施某如何回答關於欠條紙張、印泥的由來;幾個月前,木某向施某傳送了一大段關於借款前因後果的文字描述。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經辦法官認為兩原告在庭前及庭審中明目張膽的串供行為已嚴重擾亂審判秩序,故立即休庭,對兩原告進行談話。在後續的談話中,兩原告對串供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裁判

瑞安法院認為兩原告在庭審前及庭審過程中多次透過微信就案件事實方面進行串供,同時虛構事實對錄音證據作出不實陳述,不誠信的訴訟行為已對法院審理案件造成嚴重干擾,故決定

對原告木某處以10萬元的頂格罰款,對原告施某處以5萬元罰款。

對於這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因借條形成過程存疑,而相關證據印證了雙方款項來往系由其他法律關係產生,故瑞安法院分別作出判決,駁回原告施某、木某的訴訟請求。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打官司還要對答案?罰款15萬

兩原告不服處罰決定向溫州中院申請複議。近日,溫州中院複議維持瑞安法院原處罰決定。兩位當事人已繳納罰款。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一項基本原則貫穿法庭訴訟的每一環節,要求每位訴訟參與人依照事實情況依法起訴,嚴禁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案件基本事實,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本案中的兩名原告,自以為在庭前做好了“萬全準備”,甚至明目張膽在法官眼皮底下“作弊”,殊不知“小聰明”終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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