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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冤案是社會各界關注了十八年得以平反的事件。它是自新中國建立以來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定案執行死刑,而後為冤死者翻案的第一例,對於新民主和法制程序具有時代意義。
呼格吉勒圖墓,設計靈感來源於司法程序中的曲折之處,用敘事性設計方法將墓的整體結構和外形概括為:
像一滴眼淚,也像一個問號。
呼格冤案是各界關注十八年多得以平反的事件,表達疑問是設計的初衷,化作一滴眼淚是人們的悲傷,運用場地與曲線建立的關係,形成了一個既像問號又像一滴眼淚的形態。
“建築因保護人類而存在,因傳遞思想而流傳,因見證歷史而永恆。”
這是建築師的職責。
——建築師白宇
01. 背景簡述
呼格吉勒圖 (內蒙古“四九女屍案”被冤主角)
事件主要時間點:蒙冤判決(1996年)- 命案真兇(2005年)- 再審無罪(2014年)
▲ 專案概覽
▲ 墓碑近景
02. 設計理念
墓的整體結構和外形包含兩層意思:像一滴眼淚,也像一個問號。
呼格冤案是各界關注十八年多得以平反的事件,表達疑問是我們設計的初衷,化作一滴眼淚是我們的悲傷,運用場地與曲線建立的關係,形成了一個既像問號又像一滴眼淚的形態。
墓的輪廓由一條線索串起,而後化作一個圓,有圓滿之意。外輪廓的鏽鋼板承載著記憶,保持著一種自然的狀態隨時間發生色彩和質感的變化,從而將時間這樣的一個無法捕捉的概念視覺化,用溫暖的色彩守護著墓碑,縮影出這段歷史。
圍繞墓碑的三種顏色的石材寓意公、檢、法三種權利,最外環刻有事件內容和社會各界呼聲的鋼板表達了第四方維權,新聞及公眾的聲音。
▲墓碑正面
▲ 碑文
呼格吉勒圖,內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歲時,厄難倏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報案,被疑為兇手,後不堪厲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斃。
呼格負罪名而草葬於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狀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兇現身,呼格之冤方顯於天下,令華夏震驚,然案牘塵封無所動。又逾九年,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再審,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佈呼格無罪。
優良的司法,乃國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無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權柄者,應重證據,不臆斷,重人權,不擅權,不為一時政治之權宜而棄法治與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國政法大學 江平教授 撰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 墓的輪廓由一條線索串起,而後化作一個圓,有圓滿之意
03. 公眾參與
為表達對逝者及蒙古民族的尊重,設計師預留了公眾參與的空間,在墓地的外圍,採用了特有的蒙古族祈福方式,來訪者可在墓地的周圍擺放石塊,就像祭敖包擺石頭那樣,從而壘出敖包作為祈福的方式。
▲ 來訪者可在墓地的周圍擺放石塊,壘出敖包作為祈福的方式
也就是說,每一位來參觀呼格墓地和悼念呼格吉勒圖的人都可以從外邊帶來一塊石頭,擺放在胡格墓地的圍牆外,久而久之把公眾的聲音、思想、祝願用敖包的形式呈現出來。
▲ 墓碑旁的石塊
04. 建造過程與圖紙
▲ 墓地平面圖和鳥瞰圖
▲ 北立面圖
▲ 剖面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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