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這個小區有人在公共場所違章搭建,城管依法對其進行拆除

8月中旬,有群眾投訴反映尼葛開發區浩宇小區8棟後面電梯房有人在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侵佔電梯房頂部平臺佔為己用。市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收到訴求後立即來到現場,發現電梯房頂部用彩鋼瓦等搭建了鐵皮房。

永安這個小區有人在公共場所違章搭建,城管依法對其進行拆除

經現場調查,該處業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執法人員當即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業主停止違法行為,拆除違建。在電梯房頂加建房屋危害大,既影響城市規劃,也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之後透過執法人員及燕北街道工作人員的教育約談,對當事人做思想工作,讓其認識到自身行為侵害了公共利益。

9月23日,城管執法人員組織對該處違建依法進行拆除,消除了安全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工程建設的,必須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果沒有辦理到此證就進行建設的,視為違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拆除。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紀守法,增強法律意識,依法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