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和尚書哪個更顯赫?三個方面進行對比,結果一目瞭然

清代的總督是封疆大吏,分管一省或數省軍政事務,非皇帝親簡不得任。六部尚書是中央行政機構,分管人事、錢糧、司法等事,是朝廷的重要大臣。那麼從具體的職掌來看,清代的總督與尚書到底哪個權力更大呢?

總督和尚書哪個更顯赫?三個方面進行對比,結果一目瞭然

我們在對比清代官職的時候,習慣把總督與省委書記相比,將尚書與部長相比。其實,這種對比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十分科學。時期,在清代,總督與尚書之間還是存有很大差別的。從以下幾個方面可以看出:

其一、品級

六部尚書在雍正朝以前為正二品,總督也為正二品。也就是說在雍正朝之前,總督與尚書平級,只有職掌不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與當時的尚書的地位也有很大的關係。

順、康時期,中央的中樞機構名義上是內閣。但實際掌權的還是議政王大臣會議,重大的決策必須要透過議政王大臣會議才能付諸實施,這一時期,宗室王公仍有很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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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當時朝廷實施某一重大國政的時候,先是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拍板,然後透過內閣擬定相應的細則,然後由六部施行。也就說,六部的位置排在第三。因此,六部尚書的重要性並不突出,這也是其品級屈居二品的主要原因之一。

雍正以後,隨著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名存實亡,各部尚書的地位也得以提升,其品級也提升為從一品,躋身一品大員行列。自軍機處設立以後,尚書入值軍機處的也不在少數,因此地位更加顯赫。

總督本身的官階是正二品,但加尚書銜的為從一品。但這並不能認為總督在品級上就與尚書對等。因為清代的加銜十分普遍,加銜不過是榮譽,只享受待遇而不具實際權力。因此,加尚書銜的總督只是名義上與尚書平級,在朝班排列上屈居尚書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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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職掌

總督掌轄區內的軍事、行政事務,握有地方大權,。尚書只分管本部事務,但與總督又多有交集,尤其是吏、戶、刑三部與各省聯絡最為緊密。

吏、戶、刑下設清吏司,俱以各省命名,如戶部山東清吏司,負責山東一省的錢糧賦稅;刑部山東司,負責山東一省的司法刑律。各省最重要的事務無非就是錢糧賦稅、官員人事安排及司法刑律,因此吏、戶、刑在各省都有較高的話語權。

以戶部來說,按清制,各省每年的歲入都要按照朝廷制定的賦稅數額上交,稱為“解部”,而且每年各省的開支彙總也要到戶部報銷,一旦出現任何問題,朝廷就會追究總督、巡撫的責任。刑部同樣也是如此。

而吏部對各省的影響就更大了,上至督撫、下至知縣,各級官吏的任免權都在吏部。每三年一次的大計(地方官考核),最終的稽核權都在吏部,就是督撫的考核,也同樣繞不開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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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來說,禮部、兵部、工部與各省的事務聯絡就不那麼重要了。禮部事務大多集中在祭祀、科舉、國家慶典上;兵部事務大多集中在驛站、用兵上;工部事務大多集中在工程專案上。

透過以上的介紹,在職掌方面大致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各省總督的地位低於吏、戶、刑三部尚書,而與禮部、兵部、刑部基本持平。

其三、晉升

各省總督晉升,例升各部尚書,或軍機處提名請旨特簡內閣大學士(這種情況較為少見)。從清代的實際情況來看,總督升任尚書的例子其實也不是常態,因為他們之間的特長不一樣,總督幹得了的事,尚書未必幹得了,反之,尚書幹得事,總督也未必幹得了。

把合適的人用在合適的崗位,不僅在現代,就是在清代也同樣如此。從清代的官制來看,晉升尚書的第一人選是侍郎,而非總督。只有一種情況較為特殊,那就是皇帝認為總督任上政績並不突出,或是年老,但其資歷很老,所以勉為其難,將其升任為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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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時候,總督的晉升往往就是調崗或加銜。比如從地位較低的總督調任地位較高的總督,如閩浙總督調直隸總督,四川總督調兩江總督等。當然,如果本身已經是兩江總督或直隸總督,那麼就加銜,如加協辦大學士、大學士,或是太子太保一類的虛銜,以增加其資歷。

再來看尚書,尚書如晉升例升內閣大學士,在大學士未出缺的情況下補協辦大學士。別看協辦大學士一職也是從一品,但卻是升任大學士的必經之路。按例,大學士出缺,首選協辦大學士,然後才是各部尚書。

此外,以尚書入值軍機處也是一種實質性的提拔,軍機大臣並非是正式的官職,但其職責重大,非皇帝親信不能勝任。以尚書入值軍機處,就代表躋身權力中樞,成為第一梯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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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以上的對比大致可以看出,清代的總督總體來說不如尚書,尤其是不如吏、戶、刑三部,就是禮部也比不了。只不過晚清時期,總督的地位得以提升,那也是因為皇權衰落,中央權威下降的結果,但這並非是清代的常態,故不再討論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