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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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黃某南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判處被告人楊某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隨著法槌的敲響,宣告了一個以黃某南為首長期盤踞在玉鳳鎮欺民霸林的涉惡犯罪團伙被摧毀。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法警在大院集中出發押解)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法警押解現場)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庭審現場)

9月28日上午,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法院在田陽區玉鳳鎮公開開庭審理黃某南等11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涉惡案件。被告人黃某南等11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到八千元不等。

2013年底至2019年11月,黃某南、楊某神等被告人以山地存在糾紛為由,多次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止林地承包老闆砍伐、運輸林木,敲詐林地承包老闆錢財,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以黃某南、楊某神為糾集者,黃某長、黃某元、文某傑、黃某幫、黃某見、黃某敏、羅某張、黃某進、黃某蠻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該團伙先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80000元,實施尋釁滋犯罪行為,造成他人財物損失21692。5元,故意損毀他人及公共財物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法院審理認為,黃某南、楊某神等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黃某南、楊某神為糾集者,黃某元、黃某長等被告人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先後強行索取他人合法財物;以暴力手段多次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分別構成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百色這11人獲刑

公開庭審活動當天,田陽區人民法院在田陽區委政法委的部署下,聯合政法各單位和玉鳳鎮黨委政府以公開開庭審理為契機,把庭審現場變成普法課堂。

透過邀請當地村“兩委”、村民小組代表以及群眾代表等200餘人參加旁聽,讓他們在旁聽庭審過程中提升法律意識。在審判現場周邊開展以嚴厲打擊濫伐林木、敲詐勒索、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宣傳以及法律服務下基層暨問題線索公開接訪活動,接受群眾諮詢並宣傳和引導群眾透過合法的途徑、以理性的形式表達意見和訴求,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活動當天共接待來訪群眾30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份。當天的活動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