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一人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罰4000元出獄後沒幾天醉駕被查獲

武鳴區寧武鎮新甫村的李某,2020 年8月因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但是李某不思悔改,出獄後沒幾天,同年12月又因醉駕被交警查獲。2021年6月,李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再次被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且判決後拒不繳納罰金。

再次通知仍不繳,法官“接”你出獄

武鳴區法院對李某刑事罰金立案執行後,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是李某

既不報告財產也不履行義務

。執行法官查閱案卷研究案情後,得知李某

將於中秋節當日刑滿釋放

,隨即向公安機關了解李某的釋放時間、程式,決定在李某出獄後立即對其進行拘傳。

武鳴一人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罰4000元出獄後沒幾天醉駕被查獲

△執行法官在看守所大門口對被執行人宣佈拘傳

中秋節清晨,執行法官與法警早早就守候在武鳴區看守所大門口,準備“迎接”這位特殊的“客人”。八時四十分,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守候,李某走出看守所。執行幹警立即在看守所大門口控制住李某,並當場宣讀了拘傳決定。李某見到這個場面,十分驚愕:

“沒想到,過來接我出獄的是你們!”

教育訓誡終悔過,履行回家得團圓

武鳴一人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罰4000元出獄後沒幾天醉駕被查獲

△被執行人打電話請家屬籌錢

把李某帶回法院後,執行法官對李某進行了教育訓誡,告知他酒後危險駕駛的社會危害性,同時指出不繳納罰金同樣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行為。李某承認了錯誤,隨即打電話讓其姐夫到法院代為繳清了罰金。在走出法院前,李某無奈地苦笑道:

“這一次‘出來’比前兩次‘進去’還令我記憶深刻,也害得法官不能好好在家團聚過節,我以後再也不酒後開車了!”

武鳴一人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罰4000元出獄後沒幾天醉駕被查獲

武鳴一人醉駕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罰4000元出獄後沒幾天醉駕被查獲

△被執行人繳納罰金

抬頭溶溶月

應是回鄉時

武鳴區法院提醒您

遵紀守法

才能闔家團圓

盡享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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