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無證駕駛還超速這人心存僥倖被重罰

川觀新聞記者 陳松

記者9月30日從四川省高速公安四分局獲悉,9月22日上午10時許,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五大隊在樂山南開展執勤執法任務時,執勤民警王川帶隊在對超速車輛川Z9***5進行超速違法處理時(限速80,實測速度98,超速20%以上未達50%,扣6分並處罰款),駕駛員僅向民警王川出示了其身份證和行駛證,後民警王川透過查詢得知該駕駛員駕駛證處於暫扣、登出狀態;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隨後,暫扣其機動車並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詢問。

民警問:“你知道你的駕駛證是什麼狀態嗎?”

駕駛員:“我只知道是暫扣狀態。”

民警:“是什麼原因暫扣的?”

駕駛員:“因為之前我喝酒騎摩托車,我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於與準駕不符;被洪雅交警隊扣留了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那你知道你駕駛證被暫扣期間是不能開車的嗎?”

駕駛員:“我知道。”

民警:“那你今天為什麼還要開車。”

駕駛員:“我平時都是叫朋友幫忙開車,今天我要到樂山銀行處理我的貸款,因為銀行那邊催得緊,我臨時打了幾個朋友的電話,他們都有事,不能幫我開車,我就臨時決定自己開車過來處理。沒有想到就被你們查處了。”

經查,駕駛員葉某某是眉山市洪雅縣人,由於其駕駛證屬於暫扣、登出狀態;在明知道不具備駕駛資格還抱著僥倖心理駕駛車輛,在樂山南收費站又因為超速駕駛被現場民警查處。在事實面前。葉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葉某某在駕駛證被登出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被處15日以內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在駕駛證暫扣、登出期間駕駛機動車,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不要抱著僥倖心理駕車;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表現,希望大家遵紀守法,切莫無證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