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伏法記:親事未成兩家結仇,姦殺花季少女、摔死三歲幼童

導讀

童年的教育,對一個人的影響非常重要,甚至說足以影響一個人的人生走向,好的引導能夠讓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學會為人處世,掌握基本道德,但若沒有好的引導,甚至說沒有引導,便可能導致自私自利、偏激暴力的性格產生,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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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經過

2009年5月,雲南省巧家縣警方接到一通命案的報案電話,警方立即趕往案發的鸚哥村,一名18歲的女孩王家飛在家中被擊暈,之後遭到了強姦,隨後被殘忍殺害,與她一同被害的還有她的弟弟,年僅三歲,經走訪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為與王家結怨的同村村民李昌奎。

兇手資訊

犯罪嫌疑人李昌奎,男,農民,出生於1982年,雲南省巧家縣人,家境一般,父母常年務農,有一個哥哥,名叫李昌國,兄弟倆自小一起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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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父母沒時間管教,兩兄弟受教育程度都不高,早早輟學外出務工,兩人十分崇尚暴力解決問題,為人極好面子。

說親失敗

2007年,25歲的李昌奎已經到了需要成家的年紀,於是李家請了媒人說親,說親物件是同村的王家,王家有一個女兒十分漂亮,但王家人覺得李昌奎不踏實穩定,不想將女兒嫁給他,於是拒絕了這門親事,好面子的李家人,覺得在村裡丟了臉面,便處處與王家針鋒相對。

再起衝突

親事沒談成,王李兩家也開始結怨,李家大兒子李昌國一直在村裡收水管費,2009年5月的一天,李昌國來到王家收費時,與王家母親產生了矛盾,雙方發生激烈衝突,甚至動起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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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國因此負傷,回家後打電話給弟弟李昌奎抱怨。

回家尋仇

聽到哥哥抱怨的李昌奎連夜從西昌趕回家中,5月16日到家之後直接趕往王家,家裡只有當年未娶成的王家女兒王家飛,以及她三歲的弟弟王家紅,二人迅速爆發爭吵,李昌奎直接動手打王家飛,爭執中他將王家飛打暈,在廚房內實施強姦。

行兇殺人

強姦時,王家飛死命掙扎,這讓李昌奎更加憤怒,於是便用鋤頭砸死了王家飛,之後又將哭鬧的王家紅倒提起來,頭朝下狠狠地摔在地上,以防沒有殺死,為了保險李昌奎還拿來繩子,將姐弟二人脖子死死勒住,之後才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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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

犯案後,李昌奎馬上逃回了自己打工的四川,警方也馬上向全國發布了緝捕李昌奎的通緝令,於5月20日,逃竄四日的李昌奎於四川省某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後被押送回雲南,經審訊交代了犯罪經過,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配合積極,歧途透過自首減少量刑。

小結

2010年7月,關押了一年多的李昌奎案,在雲南省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審判決李昌奎死刑,李昌奎不服上訴,於次年3月,二審改判死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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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民眾的強烈反對,於同年8月再次改判李昌奎死刑,9月正式執行死刑,行刑之前,李昌奎依舊不知悔過,認為判刑過重。

童年的李氏兄弟無人約束和管教,於是便肆意妄為,崇尚暴力,即使早早經歷社會的磨礪,也依舊偏激、目中無人、目無法紀,他們對於幼小的生命毫無憐憫之心,對別人的人格肆意踐踏,甚至犯罪之後不思悔改。

李昌奎至死都覺得自己沒有錯,認為是對方不給自己面子,對方有錯在先,他始終是按照自己心中的標準評判一切事情,一切都本著自私自利的角度,這便是他父母養而不教的弊病,俗稱:巨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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