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日,哈爾濱發生了一起“弒母藏屍”案,14歲的女生因不想上學與母親產生了矛盾,將母親殺害。
不是所有的家都是避風港 | 巴彥縣公安局
弒親案打破了人們對家庭的美好想象,因而往往備受關注。“父慈子孝,尊老愛幼,家庭是安全的避風港,即使偶有矛盾,也能恢復到相親相愛”——這樣的圖景,在弒親案裡完全不存在。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怎麼會有孩子要殺掉自己的父母?有沒有辦法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呢?
數十年來的犯罪學和心理學研究,從大量弒親案中,確實總結出了一些規律。有些弒親案是出於無奈,有些出於疾病,有些出於冷酷的算計。
弒親案絕不是天降意外,
兇案發生前往往已有徵兆。
生父與兒子:
最常見的受害人與兇手
弒親案既是
普遍
的,又是
偶發
的。
普遍
,是指從古自今,從東到西,各種文化各種族群裡,都發生過弒親案。曾經為100多個弒親案兇手做過心理評估的犯罪學家凱瑟琳·海德(Kathleen Heide)說,“唯一沒有發生弒親案的大陸是南極洲。主要是因為南極洲上沒有長居的人類。”
偶發
,是指弒親案少見,大部分人身邊從沒發生過。兇殺案發生的頻率本來就不高,全球大概在每十萬人裡6人左右。而
弒親案僅佔兇殺案裡的大概2%~4%
,屬於絕對的小機率事件。
弒親案不是意外 | pixabay
弒親案的受害人裡,數量最多的是生父
,其次是生母,第三位是繼父,第四位是繼母。雖然繼父繼母與兒女的衝突可能更大,但生父生母畢竟人口基數更大,因此更可能出現極端衝突。在1976~2007年間美國發生的8117起弒親案裡,生父佔了45。2%,生母佔了36。3%,繼父16。7%,繼母只有1。9%。
弒親案的兇手裡,兒子大大多過女兒
,兒子大概佔85%,女兒僅佔15%。另外,兒子常常單獨作案,而女兒更傾向於找同謀一起作案。
生父和兒子,分別是弒親案中最多的受害人和兇手 | pixabay
從兇手的年齡來說,成年人多過未成年人。海德統計過弒親案裡的7860個兇手,最多的是
成年男性佔69.1%
,其次是未成年男性佔16。1%,再其次是成年女性佔11%,最後是未成年女性佔3。8%。也就是說,孩子養到成年了,並不意味著父母就能輕鬆,假如家庭的相處模式不健康的話,父母反而可能要面臨來自孩子的反噬。
兇手分三類:
生病、受虐、變態
海德將弒親案兇手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第二類,曾被嚴重虐待者。第三類,自私危險的反社會人格。
下面,我們將總結三類兇手的特徵。請不要因此恐慌,弒親案本身非常少見,
正視問題、解決問題更加重要
。
生病、受虐、變態是弒親案背後的三大主因 | pixabay
由於嚴重精神疾病而殺人的弒親案,有如下特點:
父母的死亡
和精神疾病直接相關
。有的兇手可能出現幻覺,認為受神靈指示;有的兇手有受迫害妄想,以為受到父母的嚴重傷害;有的兇手得了卡普格拉綜合徵(Capgras syndrome),認為自己真正的家人已經被替換成了外表相同的替身。
在弒親案發生前,兇手就已經被
診斷出精神疾病
,如偏狂型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等等。兇手還可能為此入院治療過,周圍人之前就曾注意到兇手的行為怪異,或者知道他的病史。
兇案往往發生在兇手停藥時
。
如果有多名家庭成員被殺害、
手段極端暴力、
用的武器怪異,這些情況下,兇手很可能是患有精神疾病。
有些兇手因
酒精或毒品
而進入短暫的精神失常狀態,這些人可能有抑鬱症病史。
有些兇手有
大腦明顯異常
,比如精神分裂症患者常有杏仁核異常,暴力衝動的患者常有前額葉皮質功能障礙,無法控制衝動。
有時受害者年紀極大(如超過75歲),患有無法治癒且身心痛苦的絕症(如阿爾茨海默病等),兇手可能是極端疲累、顯著抑鬱的子女,往往採用較無痛的手段(如一氧化碳)。在這種違法的
“安樂死”弒親案
裡,兇手有時也被認為受到精神疾病或情感障礙的影響。
在弒親案發生後,
兇手可能試圖自殺
。
弒親案兇手可能試圖自殺 | pixabay
曾被嚴重虐待、為了結束虐待而殺人的弒親案,有如下特點:
兇手是出於恐懼或絕望而殺人,為了保護自己或別人而殺人,
案發前有很長的被家暴被虐待史
。
被殺的
父母往往是酗酒者或虐待者
。虐待包括身體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視等。
受虐子女可能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弒親 | pixabay
情感虐待
主要是指,語言暴力、不恰當的懲罰等。辱罵在弒親案裡很常見。恰當的懲罰應該和孩子的行為惡劣程度成比例,而不恰當的懲罰則是不成比例、難以預料的,比如因為偷看電視就暴打孩子。這些手段都會造成孩子的情感障礙或精神傷害。
性虐待
除了明顯的強暴外,還包括給孩子看色情內容,進行有性意味的挑逗等等,這些行為都會令孩子感到羞恥和驚恐。
忽視
主要是指,不給兒童提供安全的住所、食物、監管、醫療和教育,孩子需要家長的協助才能健康成長,“不作為”同樣是一種虐待。
目睹家裡其他人被身體虐待,也是一種虐待,
例如孩子看到母親被父親毆打,會一邊擔憂母親,一邊害怕輪到自己。
這種情況裡,兇手往往是
未成年人
。
成年人不太會因為受虐待而弒親,因為成年人已經有了謀生能力,可以遠離虐待狂父母而獨立生存。相比之下,
未成年人的選擇要少得多
。他們的大腦認知發展還不夠成熟,很難想到不同的行為方式、權衡不同的策略,經濟來源貧乏,文憑還沒有讀出來,工作技能也有限,要靠自己生存很難。
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覺得自己沒有出口、無助,而家庭環境又越來越無法忍受,他們可能會絕望地認為,除了殺人別無他路。
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比成年人出路更少 | pixabay
兇手在外表現較好,可能比較孤獨,但
沒有其他犯罪史
。單純被虐待不會造成反社會人格,儘管他們可能會採用一些反社會的方式,來作為保護自己的心理防禦手段。
兇手經常患有
抑鬱症,
或
創傷後應激障礙
(PTSD)。他們往往處於高度警覺狀態,容易受到驚嚇,很難控制情緒,很難信任他人。在他們的成長過程裡,並沒有值得信賴依靠的大人出現。
負責自控和決策功能的前額葉皮質,大概到25歲左右才會完全發育好。而
被虐待會阻礙大腦的發展,使得受虐的青少年很難調節自己的強烈情緒
,也很難“三思而後行”。還有個專門形容他們的醫學術語——“受虐兒童症候群”(Battered child syndrome)。
在弒親案發生前,
兇手可能嘗試過離家出走或自殺
(都是逃離家庭的努力)。在弒親案發生後,兇手短期內往往有解脫感和輕鬆感。
被虐待將阻礙大腦發育 | pixabay
自私危險的反社會人格造成的弒親案,有如下特點:
兇手殺人,是出於
自私的目的
,比如為了得到“早晚會由我繼承的”金錢、為了開家裡的私家車、為了和父母反對的物件交往、為了得到更多的自由……於是在他們眼中,父母就成了阻礙他們的障礙,需要被去除。
兇手可能是未成年人,也可能是成年人。
兇手往往有其他犯罪史
,他們自戀,缺乏同情心,無法和別人建立深刻的情感聯絡,毫無悔過或內疚心
,不覺得自己要為造成的傷害負責任。假如兇手未成年,很可能被被診斷為品行障礙;如果兇手已成年,則很可能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甚至是精神變態(psychopathy)。
反社會型別的兇手,可能有其他犯罪史 | pixabay
精神病患者弒親時可能在失常或狂亂中,而精神變態則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只是不在乎。對於自己給他人造成的傷害,他們沒有焦慮感或罪惡感,因此,精神變態看起來甚至可能是鎮定而平靜的。
此前
可能存在子女對家長的家庭暴力
,而且逐漸升級。
反社會的小孩往往從小就不服從家長,不斷挑釁,試探底線,無視家長的規定,按自己的心意行事。家長最開始可能疏於或無法約束子女。當家長試圖用更嚴的紀律來規範子女時,子女被激怒,並開始攻擊家長。
弒親案發生後,兇手往往去尋歡作樂。
子女對家長的暴力同樣存在 | pixabay
特別年幼的兒童弒親,比較可能是精神失常。青少年弒親,更可能是因為被虐待或是反社會人格。成年人弒親,更可能是因為精神失常或是反社會。
三類兇手裡,嚴重精神病患者需要治療並持續服藥;嚴重受虐的未成年人最可能迴歸社會後做個好人;而
冷酷的反社會人格,是最難“悔改變好”的
。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案例有時很難歸類。
某個兇手到底是被虐待的可憐孩子,還是自私的精神變態,並不那麼容易分清
,
需要心理專家進行具體評估。
我們能夠減少弒親的發生嗎?
雖然弒親案的比例極低,僅佔兇殺案裡的2%~4%,但我們仍有必要去減少它的發生。弒親案的起因各不相同,方法自然也要隨之變化。
1。減少
反社會人格
造成的弒親案,可能是
最難
的。
社會需要注意到,
存在一種“孩子對父母的家庭暴力”
。先正視這種虐待的存在,這樣的父母才能得到社會的支援。
2。減少
精神疾病
導致的弒親案,要
注意警兆
,並及時求助醫療機構。
弒親案的預防要根據起因 | pixabay
加拿大精神病學家費德里克·米洛德(Federic Millaud)認為,以下情況要特別警惕:個人或家庭裡有精神病史、家庭暴力史;精神病患者停止服藥,或者進行飲酒吸毒等高風險行為;精神病患者被社會排斥,也被親友圈驅逐時。
匹茲堡大學教授克里斯蒂娜·紐希爾( Christina Newhill )建議,這樣的高危家庭父母可以找心理諮詢師學習如何與病人對話,以
減少“敵意對話”
,為病人營造一個更少負面刺激的環境。
關注精神疾病及風險情況 | pixabay
司法心理學家傑拉爾德·庫克(Gerald Cooke)認為,
以下狀況會升高成年人弒親的風險
:男性、與父母同住或住得很近、失業或啃老、沒有親密伴侶、缺少社會聯絡。
假如子女的精神病惡化,家庭衝突增加,出現與父母相關的妄想或幻覺,近期試圖逃跑或使用暴力,試圖傷害或威脅要傷害父母……出現這些危險訊號時,
請精神病醫生介入,尤其是及時讓子女住院治療
,就能減少許多悲劇。
3。最應該也最可能被避免的,是
家庭虐待
導致的弒親案。
海德總結過“讓青少年更容易殺死父母的五大因素”——
青少年在缺乏溫暖或有其他
嚴重問題的家庭
里長大。這樣的家庭會給孩子極大壓力,
孩子們不相信大人,
遇到困難不會和大人求助
,也不懂得如何理解自己的感受和情緒。
家庭內的暴力或虐待已經持續多年。
情況越來越惡化,暴力事件增加,暴力手段升級。
隨著時間推移,家庭內持續的動盪和壓力給青少年造成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
青少年有機會接觸到槍支。
持續多年的、逐漸惡化的家庭暴力虐待,是弒親案的強大催化劑。
減少弒親,從減少對孩子的家暴開始
。學校、社群,發現有孩子可能受虐,要及時向警方舉報。遇到暴力伴侶的人,要努力把孩子帶離那個“有毒的環境”。
離開那個糟糕的環境
,接受心理醫生的評估和治療,很多孩子就不會被逼到用極端暴力來自保。
受虐子女如受到幫助,將降低採取極端暴力自保的可能 | pixabay
比起事後的譴責站隊,瞭解弒親案成因更大的意義是:在尚可挽回時,透過儘可能多的理解、幫助和其他有效措施,減少悲劇的發生。
逝去的寶貴生命無法再重來,而對於兇手而言,人生軌跡也會急轉直下。未成年犯罪者從此再沒有回到學校,而在監牢裡“學”到了各種犯罪技能。精神病人失去了往往最在乎他們、最有可能幫助他們的家人,可能一輩子再也無法離開精神病院,也可能流離失所而早早夭亡……
每減少一起這樣的弒親案,拯救的是不止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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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遊識猷
編輯: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