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玄武門之變後,李世民展現出了人性最殘酷的一面,殺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就算了,連他們的兒子都誅殺了,所謂斬草除根,自此以後,李元吉和李建成就沒有了擁有“姓名”的後代,只剩下只可以稱“姓”的女兒。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那後人又說了,李世民乃是好色之徒,仇人的女兒,弟弟的老婆,堂兄的小妾統統都收到了自己的後宮中,那麼李世民會不會打破人常的禁忌,跟侄女們有一腿?

站在男性的角度來看,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是李世民同時也是一個偉大的政治家,他留下這些侄女們究竟要幹什麼,那就要結合歷史來看了。

解讀關隴世族,一定要看他們的聯姻。

自宇文泰創造出“關隴貴族”這個存在時,胡漢在政治上,實現了政治的第一次平等,漢人不再藐視胡人的政治思維,胡人不再小看漢人的軍事能力,而他們之間的紐帶,是為“聯姻”。

自古以來,聯姻這種事情並不罕見,越是貴族越要聯姻,但是關隴貴族卻是聯姻最為徹底的一個群體,毫不誇張地說,關隴貴族的新鮮血液,全部都要以“聯姻”的形式完成自己的人生大事,實現利益的繫結。

李家是這樣,楊家是這樣,所以從隋朝到唐朝的變遷,也被人視為幾乎沒有改變,來來去去,都是這一家子人。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在玄武門之變後,李世民將李元吉的齊王妃納入了自己的後宮,於是楊氏也成為了妃子之一,先不說李世民是不是怪癖作崇,但是他娶了齊王妃,大大緩和了在玄武門之變後,跟楊家造成的關係緊張。

所以,在大唐,貴族女眷是有很大作用的。

當年松贊干布不斷侵擾唐朝,以示自己的武力強大,非要唐朝派出一個公主嫁給他,不然他就殺進中原,誰知道轉頭就被大唐神將揍得連連乞求,後來放低了姿態,卻還是沒有放棄要“和親”的想法。

李世民一看,既然這麼堅持,也為了西邊的他們不要搞事情,那就安排一個公主跟他和親吧,但是安排自己的女兒,李世民是不願意的,於是就安排了“文成公主”,文成公主據記載很有可能是李道宗的女兒,一開始,他不屬於公主。

李道宗乃是李唐宗室,江夏王,這屬於是一個“三字王”,在後世叫做“郡王”,而郡王的女兒,嚴格來講不是公主,頂多是個“縣主”,可是為了聯姻,出於這個需要,文成公主被抬高為了“公主”,遠嫁吐蕃。

因此,李唐宗室女延續了關隴的一個習慣,喜歡聯姻。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那既然女效能聯姻,男性不能嗎?為什麼李世民要殺掉這些侄子們呢?

男性雖然能聯姻,但是男性一樣有資格“傳承”,在唐代,女子地位雖然不低,但是還不至於高到可以入自己的族譜,接受傳承,簡而言之,那就是李世民殺了她們的父親,她們是沒有道理去報仇的,報了也沒用。

但是男性卻是可以,且看李淵的女兒,一個唐初功勞很高的女子,平陽昭公主。

平陽昭公主在確定李淵起事後,也立馬響應,拉攏商人和流民,組成大軍,在後來李淵拿下長安的時候,幫了很大的忙,但是即便是如此的功績,平陽昭公主都沒有留下名字,還是被稱為“李氏”。

由此可見,當時的男女觀念還是很刻板的。

李世民這些個侄女裡面,最有名的是“李婉順”。

李婉順是李建成的第二個女兒,但是生活未必過得瀟灑,在玄武門之變後,李建成、李元吉全家被“剔除”宗籍,不論男女,所以李世民的人這些侄女們,曾經是“失去”了皇族地位的。

不過因為李世民對女眷的放過,又或者說是刻意的培養,李婉順自小就博覽群書,文化水平很高,更是寫得了一手好字,李世民也很關心她,雖然不可能給她多好的待遇,但在貞觀十三年,李世民封她為“縣主”,讓她嫁給了吏部侍郎劉林甫的兒子,劉應道。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劉家當時可是政治新貴,除了劉林甫和劉應道以外,劉林甫的另一個兒子劉祥道,在後來唐高宗時期官至宰相,當年十四歲的王勃寫信自薦,就是寫給了劉祥道。

因此從這一方面看,李家的女眷,作用是很大的。

跟國家君主、太子這一層級的人聯姻,這些“被除去”宗籍的宗室女子尚且不夠格,但是國家內部也有大臣,也有需要被投資的政治新貴,這個時候,宗室女就要發揮她們的人生價值,聽從安排分別去成婚,穩定政治集團的利益關係。

這個模式,乃是關隴貴族一貫以來的發展模式。

不過該說的是,李建成的女兒並不多,而且在歷史上,也就是李婉順出名一點,其他的女兒都是“野史”記載,具體過得真的好還是假的好,都是不知道的。

真正過得好的,乃是李元吉的女兒。

李元吉有五個女兒,在貞觀初年時候,被李世民一下子都恢復了“宗籍”,並且冊封縣主,比李婉順都要早,或許因為她們的年齡會大一些,所以她們可能早嫁人了,比如“和靜縣主”,就嫁給了“薛元超”。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薛元超乃是隋唐薛家的新一代人物,後來因為也依靠著關係當上了宰相,所以和靜縣主嫁得不差,這算是對得起她的身份,對於李唐而言,能用這樣的縣主聯姻,成本更是小了。

另一個“文安縣主”,也是李元吉的女兒,文安縣主嫁給了段家人段儼,段儼乃是紀國公段綸的兒子,這也就意味著以後文安縣主也是一個“段國公”夫人,地位不低,反正生活肯定不會差。

而如此一來,也能拉近跟段家的關係。

第三個縣主乃是“歸仁縣主”,她嫁給了隋唐時期大臣姜謨的兒子,雖然姜謨在貞觀初年就去世了,但是他也是有功績的,如此安排一個縣主跟他們家族聯姻,也算是對得起他了。

第四個縣主乃是“壽春縣主”,在李元吉被李世民誅殺後,充入了掖庭,但她後來嫁得不差,跟楊氏政治聯姻,嫁給了唐朝宰相楊師道的兒子楊豫之,這屬於是非常經典的政治聯姻了,乃是弘農楊氏和李家人的再次結合。

最後一個乃是“新野縣主”,新野縣主的聯姻物件乃是唐朝的政治貴族裴氏,嫁給了裴重暉,但是因為裴重暉這一脈混得不是很好,新野縣主反而不是地位很高,只能說是發揮了她作為李家女兒的一個作用。

總體而言,李唐的宗室女都是有著自己的政治價值的,家族內部人的疼愛是一回事,但是她們也必須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務,即便是李世民的女兒,都要拿來聯姻,只是真公主的地位更高,聯姻的物件更高階罷了。

李世民殺光自己所有的侄子,卻留下了所有的侄女,其中原因為何?

從這個角度去看待,李世民不殺侄女們的意義就特別明顯了,因為有她們的聯姻,李唐皇族跟這些政治貴族才有了更緊密的聯絡,所以李唐也能持續長久地坐擁江山,最起碼的,幾代人以內,皇族和這些貴族都有“親戚關係”。

這便是關隴貴族“聯姻”邏輯背後的實際力量,能起到的作用是非常之大的,所以“唐朝”的和親文化,不僅僅只能看成胡漢聯姻,還更應該從內部的皇族和政治貴族聯姻結合來看。

當然啦,這些邏輯的背後還有一個基本的邏輯,那就是自古以來,戰敗後被俘虜的女子,一般都是充入掖庭,這種對她們類似於“保護”的原則,才讓她們度過了生死的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