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公伐楚之十一

011【原文】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何如?”《齊桓公伐楚》

【原文】齊侯(1)曰(2):“豈(3)不穀(4)(5)是(6)為(7)?先君(8)之(9)好(10)是繼(11)!與(12)不穀同好(13),如何(14)?”

〖註釋〗

(1)齊侯:齊桓公,春秋五霸之一。齊屬侯爵,故文中稱齊侯。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姜姓,呂氏 ,名“小白”,春秋五霸之首,上古五霸之一,與晉文公並稱“齊桓晉文”,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春秋時齊國第十五位國君。

齊桓公是姜太公呂尚的第十二代孫,齊僖公的第三子、齊襄公之幼弟,其母為衛國人 。在齊僖公長子齊襄公和僖公侄子公孫無知相繼死於齊國內亂後 ,公子小白與公子糾爭位成功,即國君位 。

齊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於前681年在北杏同宋、陳、蔡、邾四國諸侯會見,是為了平定宋國的動亂。後宋國違背盟約,齊桓公以周天子的名義,率幾國諸侯伐宋,迫使宋國求和,此即為“九合諸侯”的第一次。前679年,諸侯與齊桓公在鄄(juàn)地盟會,齊桓公從此成為天下諸侯的霸主。另外,齊桓公還滅了譚、遂、鄣等小國。

當時中原華夏諸侯苦於戎狄等遊牧部落的攻擊,於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號,九合諸侯,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成為中原第一個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 。

齊桓公晚年昏庸,管仲去世後,任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病死 。

(2)曰:說。

(3)豈:疑問副詞。“豈”假借作虛詞,用在句中或句首,表示反問。相當於“難道”,“怎麼”。

(4)谷:善,良。

(5)不穀:不善。古代王侯自稱的謙詞。與上文“寡人”意思相同,都可以譯作“我”。

〖解釋〗此“不穀”出《老子》四十二章:“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禮記·曲禮下》:“九州之長。 。。。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曰候;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於內,自稱曰不穀。”“豈不穀是為”句孔穎達疏:”《禮記》雖為定例,事在臨時所稱。此齊侯自稱不穀,襄王出奔亦稱不穀,皆出自當時之意耳。《爾雅》訓谷為善,谷是養人之物,言我不似谷之養人,是謙也。”

(6)是:代詞,復指提前的賓語。

(7)豈不穀是為

〖語法〗“不穀是為”是賓語前置的格式,即“不穀是為”應該是為不穀。現在為了強調賓語,把賓語放在動詞的前面,條件是用代詞“是”復指前置的賓語;為了表現強調的語氣,我們在翻譯的時候可以加上“是”,如“豈不穀是為”翻譯為“難道是為了我個人嗎?”

(8)先君:後代君臣對本國已故君王的稱呼。

(9)之: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係,相當於“的”。

(10)好:是名詞,指齊楚兩國先君之間的友好關係。

(11)先君之好是繼

〖語法〗“先君之好是繼”是賓語前置的格式,即“先君之好是繼”是繼先君之好,現在為了強調賓語,把賓語放在動詞的前面,條件是用代詞“是”復指前置的賓語;“先君之好是繼”翻譯為“繼承我們先君的友好關係”。

(12)與:和。

(13)同好

〖課本注〗同好(hào),共同友好。

〖新解1〗“同好”不宜解為“共同友好”,而應當理解為: “同其所好”,即將志趣政見一致起來,共同“尊王攘夷”。

齊桓公的話應當理解為委婉的外交辭令,並非虛偽的客套。他以侯伯的身份率天下諸侯伐楚,責其包茅不人,這是冠冕堂皇的正義之師, 《史記·管晏列傳》評侵蔡轉為伐楚這件事是“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即把侵蔡洩憤的不義之師巧妙地變成討伐不臣的正義之師了。但事非容易,雙方正處於僵持狀態。桓公的這幾句話看似平淡,其實份量極重,其實際意思是命令楚國自動取消天子稱號,毀其天子社稷,以子爵的身份臣屬於周。《說文》:“繼,續也。”段玉裁注: “此會意字,……以系聯其絕也。“

可見“繼”的初義是“斷而復續”、“恢復”。在齊楚兩國的“先君”之時,齊為候爵大國、享有徵伐特權,楚為子爵小國,處於蠻夷卑位,所謂“先君之好”顯然是一種不平等的尊卑關係。但目前齊仍為周室諸侯,楚則自立為天子:齊桓公當時打著尊王擁夷的旗號,而楚國則和周王朝分庭抗禮,現在齊桓公要求與楚方恢復其“先君之好”,用意自然十分明白,這也正是他率師前來所企望的最理想的結果。所謂“同好”不宜解為“共同友好”,而應當理解為: “同其所好”,即將志趣政見一致起來,共同“尊王攘夷”,這一要求當然十分苛刻,所以下文即碰了屈完的一個軟釘子,逼使桓公說出了“以此眾戰,誰能御之”這樣毫無文飾的失態之言。《左傳·成公十三年》: “吾與女同好棄惡,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勳。” 《左傳·襄公十一年》: “救災患,恤禍亂,同好惡,獎王室。”《左傳·昭公十三年》: “無與同好,誰與同惡?”這些例證都可以作為“同好”的註腳。

〖新解2〗邸宏香謂此注不妥,因為友好本來就是雙方共同的事,“友好”前用“共同”修飾,累贅。“同”應是“和”之意(《漢語大詞典》)。

《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祗。”孫詒讓正義:“同,合和也。天神人鬼地祇不和,謂與人不和協,則降災癘,故以六祈祭告和協之。”《呂氏春秋·君守》:“離世別群而無不同。”高誘注:“同,和”。《後漢書·孔融傳》: “(融)與中丞趙舍不同,託病歸家。”此“同”亦“和”也。

按,“同”確有“和”義。但古籍中“同好”常與“同惡”連說,且陸德明釋文標明“同好,呼報反”。故王力注“好”音(hào)是有根據的。除此例外:

《成公十三年》:“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吾與女同好棄悉,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動。

陸德明釋文:“好,呼報反。一音如字。”

《襄公十一年》:“載書曰:凡我同盟,毋蘊年,毋塞利,母保奸,毋留願,救災患,恤禍亂,同好惡,獎王室。”陸德明釋文:“好惡,並如字。或讀上呼報反,下惡路反。”

《昭公十三年》:“同惡相求, 。無與同好,誰與同惡?”陸德明釋文:“好惡,並如字。又上呼報反,下烏路反。

《史記·管晏列傳》:“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

《史記·吳王海列傳》:“高曰:“同惡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趨,同利相死。””

《呂氏春秋·精喻》:“同惡同好,志皆有欲,雖為天子弗能離。”

綜觀上例,“好”當音hào,惡當音wù。“同好”與“同惡”義相反,乃共同愛好,義同今之“有共同的理想、愛好”。

(14)如何:是固定格式,用來徵詢對方的意見。怎麼,怎麼樣。

【課本直譯】齊桓公說:難道是為了我個人嗎?(只是為了)繼承先君的友好關係(罷了)。和我們共同友好,怎麼樣?

【新直譯1】齊桓公說:難道是為了我個人嗎?(只是為了)繼承先君的友好關係(罷了)。跟我的志趣政見一致起來,怎麼樣?

【新直譯2】齊桓公說:難道是為了我個人嗎?(只是為了)繼承先君的友好關係(罷了)。跟我們和好,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