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司馬光砸缸救人的故事可謂是耳熟能詳了,然而那只是童年時期司馬光同志的智慧體現,其性格為人如何其實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

要說司馬光的為人,那可能只有記仇兩個字了,極其的記仇。

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我們都知道司馬光和王安石是水火不容的政敵,王安石變法失敗之後也是司馬光上任,徹徹底底的對王安石的變法進行了全盤否定,甚至於其中沒有過失的部分也要變個花樣的改一改。然而王安石與司馬光之間最著名的故事卻是因一位女子而起。

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有人說這是司馬光與王安石之間的一場變法之爭,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也算得上是一件極其經典的律法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阿雲之獄事件。

北宋年間,有位十三歲的小姑娘,因為父母都先後離她而去,叔叔又不願意撫養這樣一位剋死父母的災星。其實我覺得這位叔叔只是心疼錢,撫養小姑娘當然需要花錢,然而如果把小姑娘嫁出去,不但不用花錢,還可以賺一筆彩禮錢。

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不管是出於怎樣的意圖,叔叔在阿雲母喪期未滿的時候,就強行把小姑娘嫁給了村裡的一個光棍,當然這是個有錢的光棍名叫韋大。

要嫁給老光棍,還是在母親喪期未滿的時候,小姑娘阿雲當然不會同意,於是就有了“許嫁未行”的故事,阿雲為了不嫁給這個老光棍韋大,出於下策小姑娘只好拿起了刀。

韋大死了嗎?並沒有,如果說韋大死了這件事就簡單多了,但是隻有十三歲的小姑娘只是斷了他一根手指頭。

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謀殺未遂,這麼大的事情,當然需要官府出面,於是阿雲就毫無抵抗的被逮捕歸案,然後毫無抵抗的招供認罪,簽字畫押,一切都進行的很順利,然而在該怎麼定罪上當時的知州許遵卻犯了難。

本來按照宋律阿雲應被定以謀殺親夫判死刑的,然而她與韋大之間的婚約在於母喪期,而且當時皇帝下令自首情節良好,應該是輕判的。事關生死,許遵就直接上報了,這才有了宋神宗讓王安石和司馬光斷案的博弈。最終阿雲在流放後嫁了人,生了娃,這場博弈以王安石獲勝而收尾。

但是十七年後,王安石去世,司馬光將成家有孩子的阿雲判了死刑。

砸缸救人的司馬光,記仇記了十七年

或許其當年砸缸之舉是救人心切的機智,但最終將十七年的舊事重提,迫害人家家庭,導致阿雲的悲慘人生,他就是錯的。

律法是為了人才存在的,沒有人性,再嚴謹恐怕也失去了他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