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眾所周知,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採取措施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但是真正能起到解決問題,甚至是改變社會的個人認為還是行政處罰,為何這麼說呢?因為這是和老百姓真正密切相關的。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孫Sir說:從警將近十年,打擊了無數犯罪分子,但是從日常的感受中還是覺得行政處罰是公安機關最常用的處罰手段,從打架鬥毆到尋釁滋事,從社會面管控到交通治理都離不開行政處罰。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記得有一次,一對夫妻報警說是醉漢打人,到達現場瞭解後發現是因為這對夫妻遛狗,狗比較大擋住了小區內比較窄的道路,一名男子喝多了,經過時候發現路被佔了,本來側身可以過去,但是偏偏不讓,認為人怎麼能讓狗。

雙方就此事發生衝突,直至肢體接觸,最後雙方帶到派出所,瞭解情況後民警調取監控並對雙方進行調解,但是雙方都不願意協商,透過調取監控民警確定了主要責任,對先動手的男子進行了行政處罰。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事實上行政處罰手段有很多,一般的訓誡,罰款。嚴重的就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處以1-20日的行政拘留。實際上在我們生活中的交警罰單也屬於行政處罰。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很多人可能覺得刑事處罰其實更能打擊違法行為,確實刑事處罰是有效打擊違法的重要手段,但是這麼多年的辦案經驗,總結髮現其實真正涉及到刑事犯罪的人員,比較多的都是有前科的,大部分都屬於累犯,就是曾經被公安機關處理過並有判決的。這種嫌疑人擋獲相對容易,但是法院判決生效,服刑完畢出來後大多數由於惡習難改或者迫於生計還會繼續犯罪。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但是行政處罰就相對要“溫和”一些,很多都是沒有違法的前科,甚至做完了都不知道違法了,對於一時沒控制住脾氣又沒造成嚴重後果的人,行政處罰更多的體現了寬嚴相濟,也給了很多人從新改過的機會,不至於真正流落到階下囚。而且一般百姓身邊都是瑣碎的事情,適用行政處罰要更多一些,效果來得也更快。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說一下行政處罰對個人的影響,實際上行政處罰的大多數都是比較輕微的違法行為,對於升學、參軍、就業、考研等方面,法律上沒有實際規定不可以,所以不應該受到影響,但是對於政審,如果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其政治標準上就不能視為合格或者優秀,所以政審很可能會受到影響。

法、理融合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會進入公安系統的,雖然對正常生活沒影響,但是公安系統內部還是會看到。所以在這裡還是希望各位不要涉及到行政處罰,衝動的時候提醒下自己,很多事情確實有必要這麼做嗎?這裡是孫Sir觀社會,關注你身邊的事,如果喜歡請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