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中“利滾利”計息方式是否合法?法律規定如下

最近經常有網友在後臺問筆者,自己擼貸逾期了,或者擼高炮口子逾期了該還多少?還多了自己心裡不舒服,而且錢也不夠,還少了又怕對方找麻煩。那麼,逾期後還多少是合理的呢?“利滾利”的計息方式又是否合法?

網貸中“利滾利”計息方式是否合法?法律規定如下

在網貸中,複利是否合法一直廣受質疑,所謂的複利即借款人將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利息計入本金中再計算利息的計息方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簡單地說,“利滾利”只是一種計息方式,利息到底合不合法主要還是看年利率(記住,不是周利率、月利率),無論是不是利滾利的計息方式,只要最終應支付的利息(或在整個借貸中支付的利息總和)沒有超過本金的24%就不算是違法的,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援;雖然高利貸的定義是36%,但實際上,超過24%雖然沒違法但利息就不受保護了。

網貸中“利滾利”計息方式是否合法?法律規定如下

對於這些這塊簡單地說就是:

1、約定年利率24%以內受法律保護;

2、約定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已支付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還;

3、約定年利率在24%到36%之間的,借款人已支付的,不得要求出借人返還,即約定年利率超過24%的,借款人可在年利率24%以內支付利息即可。

最後在強調一下,計息是以最初借款本金來計算的,比如你借款1萬元,算利息的時候就以1萬元來計算。有網友會問,那擼高炮口子之類的,借款1萬,實際到手7000元,怎麼算呢?那就按7000的本金來算,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砍頭息還有各種服務費、諮詢費等等都得算在利息裡。如果是透支信用卡,逾期後的罰金和滯納金也是一樣,不能超過年化利率36%這條紅線。

網貸中“利滾利”計息方式是否合法?法律規定如下

在網貸後,還款的過程中,還有幾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

沒有約定利息到期後可以主張利息嗎?

若借貸雙方都為自然人的,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若借貸雙方只要一方不是自然人(比如企業、金融機構)的,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即只要借貸雙方的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張利息還是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逾期利息的利率為多少?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有約定的,按約定,但不得超過年利率24%;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但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的,出借人可以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但不得超過年利率24%;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也沒有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的,出借人可以在年利率6%以內主張逾期利息。

網貸中“利滾利”計息方式是否合法?法律規定如下

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怎麼辦?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透過雙方協商、交易習慣、對合同進行解釋等方式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沒有明確還款日期的說的就是那些套路貸,借款人借錢後,他們會想著法子讓你逾期,然後收取各種逾期費用、罰息,這些費用高的離譜,有的是本金的幾倍、甚至十幾倍,比如之前就有人借了幾萬塊,最後滾到了一百多萬。所以,對於套路貸借款人一定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