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足協盃半決賽第二回合,山東泰山4:2戰勝河南嵩山龍門,以總比分5:3淘汰對手進入了本賽季足協盃決賽。半決賽首回合,媒體熱議的劉家輝首回合違規登場的事情也應該告一段落了。

我們之前之所以每隊這件事發表評論,第一是因為本身小編是山東人,雖然不是鐵桿的山東泰山球迷,但是基於地域屬性多少還是支援本省球隊,在第二回合比賽之前發表,又會給人我們立場不定,有意偏向泰山之嫌。第二就是官方在對這件事沒有定論的時候,我們過早發言又怕被打臉。

昨日,在第二回合開打之前,中國足協盃官方微博對本件事進行了一個短暫的說明:

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從足協盃官方微博給出的公告,我們得出了幾個重要資訊:第一,劉家輝的確是應該累計2張黃牌在半決賽首回合停賽。第二,劉家輝的確是違規出場。第三,雖然違規出場,但是因為賽事系統原因,本場比賽比分維持不變。

這個公告一出,便迅速引起一片譁然,特別是一些體育媒體大V更是吐槽不能理解這樣的決定,足球報編輯李璇更是在微博諷刺,甚至一向比較文明的朱藝老師也對這件事的處理不能理解。

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那麼,誰該為這件事背鍋呢?

首先,我們想說的事,這種事不只發生在中國,在五大聯賽因為對規程理解錯誤出現換人失誤,違規人員、停賽人員上場的事也屢見不鮮,大家估計記憶最深的就是2015-2016賽季皇家馬德里在國王杯首輪違規使用禁賽的切里舍夫了。

2015年12月日凌晨的國王杯比賽中,皇家馬德里客場3:1擊敗加迪斯,俄羅斯球員切里舍夫代表皇馬首發登場,但直到中場休息,裁判貝尼特斯才發現切里舍夫不具備出場資格。因為上賽季,切里舍夫在效力比利亞雷亞爾期間曾經在國王杯對陣皇家社會、赫塔菲和巴薩的三場比賽中拿到黃牌,因累積黃牌而需要在國王杯停賽一場。此前,加迪斯俱樂部正式向西班牙足協提出上訴,控告皇馬在國王杯比賽中使用了違規球員切里舍夫。

西班牙足協紀律委員會在做出裁決,由於使用停賽球員,判皇家馬德里兩回合0:3負於加迪斯,被淘汰出局,並處以罰款。

皇馬發出官方宣告,表示將要上訴。皇馬在官方宣告中再次重申,西班牙足協在賽前沒有通知俱樂部以及球員本人有關禁賽的資訊,對此將要進行上訴。

最後的結果大家應該是知道了,皇馬最終被判0:3負。

出現這種事,每個方面都有一定的責任,首先在俱樂部方面,就如同朱藝老師在微博說的那樣,足協提供的紅黃牌只是參考,俱樂部和球員應該有統計自己紅黃牌的意識。

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有人說,在賽前聯席會上,競賽管理人員沒有人通知河南嵩山龍門有人停賽,但是就和上面皇馬發的宣告一樣,自己也沒有受到停賽的通知,其實這個簡單理解就是,俱樂部需要承擔自己違規使用球員的責任。

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這個競賽規程,我想各個俱樂部應該有吧,這個也是俱樂部自己要學習的,當然有人會說這個規程特別是紅黃牌及停賽的第四條理解起來可能有歧義,其實陳永老師給出的解讀我們覺著很詳細:

按照這個規定,足協盃其實就是分三個階段,第一預賽階段,第二,半決賽首回合及之前的比賽,第三半決賽首回合之後的比賽。這裡最大的歧義就是半決賽首回合及之前,包不包括半決賽首回合,如果沒有這個及字,寫半決賽首回合之前,那麼就相對好理解了。

但是這裡有沒有歧義,都不代表劉家輝該登場比賽,因為規程裡明確規定了,半決賽之前的黃牌不帶入半決賽之後的比賽累計,而不是代表半決賽之前累計2張黃牌停賽不執行。這個規程簡答的理解就是你在半決賽首回合之前拿過1張黃牌,又在半決賽首回合拿了1張黃牌,按照停賽累計2黃停賽的話,你需要在半決賽第二回合停賽。但是加了這樣一個規定,半決賽之前的不累計,那麼半決賽第二回合是可以出場的,但是如果在第二回合又獲得1張黃牌,那麼如果進入決賽的話也是需要停賽的。因為劉家輝是在半決賽之前的正賽階段累計獲得了2張黃牌,因此無論如何理解這句話,劉家輝都是需要停賽的。俱樂部不能以競賽方沒給停賽通知作為理由,自己不正確理解規程就讓違規隊員上場。

除了俱樂部自己需要負主要責任以外,我想更大的責任出現在比賽監督身上,因為足協盃的競賽規程並沒有很詳細寫明足協盃的比賽流程,但是參考中超、中甲以及女超聯賽的秩序冊,比賽前90分鐘參賽隊就要把上場名單交給比賽監督稽核。

比賽前60分鐘稽核後合成的首發報告單,雙發俱樂部簽字以及比賽監督簽字,比賽監督簽字後,就表明了表上的隊員可以出場。所以很多網友把最大的責任推到了這裡,覺著是比賽監督的失誤不該讓俱樂部來承擔,的確比賽監督稽核時富有一定的責任,甚至在媒體的報道中還說俱樂部詢問了比賽監督得到的是可以上場的資訊,但是我前面就說了,俱樂部自己有義務解讀比賽規程,不能因為自己對規程理解有誤,自己首先錯誤,而把自己的錯誤歸到同樣做錯的比賽監督身上。

我們再回來,看足協盃官方給出的公告,因賽事系統與2021年足協盃競賽規程匹配出現差錯造成的,我們不瞭解足協盃使用的什麼樣的賽事系統。我想大機率足協盃使用的是中超一樣的競賽系統。不說這個系統,我們就說小編曾經接觸過的一個競賽系統。小編所在的市是一個足球特色改革試驗區,校園足球搞得很好,也為校園足球專門研發了一套競賽系統,所有的隊員都在網路註冊,每當比賽時,第四官員線上登入系統,就能選擇首發隊員,並且在比賽過程中對比賽程序進行記錄,由於比賽規程規定的是小組賽的紅黃牌帶入比賽的第二階段,因此,只要一個隊員得到兩張黃牌就會自動在下一輪比賽中被遮蔽,但是在實際運用中發現這種系統並不是很完美,如果小組賽不帶入第二階段,設計累計黃牌就比較麻煩了,甚至有的規程規定,比賽中得到兩張紅牌加倍停賽,這種系統都無法處理。

因此,系統有沒有出現錯誤,我們說無論多麼先進的系統都不一定是完全不會出錯的,但是,不能把責任推到系統上。

銳評:足協盃本該禁賽球員登場,誰該背鍋?

從這個首發報告單中,明顯的記錄了劉家輝是兩張黃牌,其實在這個系統能打出這個表,我更以為足協盃官方的公告似乎的確是匹配出了差錯,因為如果匹配正確的話,現實2張黃牌的和我們那個系統的話應該是選擇不上該球員的,既然能選擇說明包括比賽監督在內的競賽人員認為是可以登場比賽的。

其實,我前面說不能把責任推到系統上就說的這麼個意思,系統有可能出錯,但是所有競賽人員不能只單純的依靠現代化科技,如果比賽監督看到對方隊員有2張黃牌是否仔細研究了規程。如果研究透了規程,仔細檢查了,我想這樣的問題不可能出現。

但是,無論主要責任是俱樂部還是比賽監督,但是最不能理解的是足協的處理方式。足協主動承認錯誤,承認錯誤值得大家認可,但是承認錯誤後卻沒有按照規則辦事這就有點讓人理解不了。可能會說,不能因為我們的失誤讓一個俱樂部來承擔,但是明知道違反規定而不執行,更是莫名其妙的把競賽推遲到本輪更是一頭霧水!就如同朱藝老師所說的以後再出現類似的問題,足協怎麼處理呢?

我們還是那句話,目前國內的足球環境已經差的不能再差了,作為管理部門更應該維護好足球環境,和稀泥式的處理方式只會讓人越來越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