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英文站名該如何翻譯?
近日,北京日報的記者在幾處地鐵站發現,有的地鐵站冒出兩個英文站名,有的地鐵站翻譯和附近地名、火車站名不統一……
“白石橋南”的兩種英文站名
在6號線沿線,不少車站的英文站名都存在著“
一站倆名
”的現象,如北海北為“Beihai Bei(N)”與“BEIHAI North”、車公莊西為“Chegong Zhuang Xi(W)”與“CHEGONGZHUANG West”。有的站名依舊使用漢語拼音,但
改變了漢語拼音分寫的格式
,例如南鑼鼓巷為“Nan Luogu Xiang”與“NANLUOGUXIANG”。
這是怎麼回事呢?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8年年底,6號線西延開通前後,6號線沿線車站對站臺門上方的通長看板進行了更新。這次更新不僅增加了西延線的線路圖,同時也
更改了各站英文譯法
。“不過,站臺門上的英文名字改了,立柱上的站名牌和線路圖中的卻沒改,所以現在
兩個英文站名‘打起架’了
。”
英文站名讓人看不懂的情況不僅出現在6號線。有乘客關注到,八通線管莊站的英文名“Guaan Zhuang”,是不是中間多打了一個“a”?記者瞭解到,2019年年底,7號線東延八通線南延開通前後,北京地鐵對7號線和八通線全線的英文站名翻譯進行了更新。更新之後,管莊站的英文站名從“
GUANZHUANG
”更改為“
Guaan Zhuang
”。
管莊站的翻譯為何更改成現有的樣式?此前北京地鐵迴應稱,因八通線管莊站與15號線關莊站拼音相同,為方便外國乘客區分,八通線管莊站就譯寫為“Guaan Zhuang”。現北京地鐵車站英文站名譯寫,除具有專有英文的站名外均參考拼音的譯寫方式。雖然地鐵站名增加了
一個字母“a”
以示區分
,但車站周邊的公交站、地名等均未新增,仍然採用漢語拼音的規範進行譯寫。如路牌上的“管莊路”譯作“GUANZHUANG Rd”,公交“管莊”站也譯寫為“GUANZHUANG”,雖然站內的標誌已經更改完成,但地鐵站外的站名燈箱、沿街的指路牌目前
卻沒有更改
。
火車票上印著的是“Beijingxi”,而地鐵站名使用的是“Beijing West Railway Station”。
對於火車站名該怎麼翻譯,地鐵與鐵路之間也存在著不同。
目前北京地鐵路網中,使用火車站名命名的地鐵站已有7座。其中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站名中,由於有方位詞,也出現了不同站名的現象。
其實,這兩座車站英文站名不同的情況源於2012年。當年,鐵道部下發通知,為規範鐵路車站站名的英文譯法,鐵路車站站名的英文拼寫統一採用漢語拼音,“東南西北”方位詞作為車站站名的固有部分,不按英文音譯。涉及“地名+方向”的站名,方位詞統一採用漢語拼音。2008年開通的北京南站最初英文名為“Beijing South Railway Station”,2012年9月後改為了“
Beijingnan Railway Station
”,而2009年開通的北京南站地鐵站則一直保持著原有的站名。
站名譯寫跟著規則變來變去
其實早在
2006年
,北京在全國就率先推出了地方標準
《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及配套的實施指南
。其中規定:“地鐵、公交站名中的地名專名和通名全部採用大寫漢語拼音,如南禮士路NANLISHILU,不要寫成S。 LISHI Rd。但場館、商店等名稱作為站名時通常應翻譯。”
2018年12月
,地鐵6號線西延和8號線南段開通。有市民注意到,這兩條線路的站名譯法並未遵循之前的地方標準。當時,北京市外辦相關負責人迴應稱,北京已確定了
新的全市地鐵站名英文譯寫總體原則
:一是簡單明瞭;二是外國人“念得出、看得懂、找得到”;三是兼顧地理資訊和人文內涵。
按照
新的譯寫原則
,北京市地鐵站名原則上使用羅馬字母拼寫,兼顧英語拼寫和發音習慣,每個拼寫單詞首字母大寫,其他字母小寫,同時按照英語發音習慣分寫。如地鐵6號線西黃村站和通州北關站,此前分別譯寫為“XIHUANGCUN”和“TONGZHOUBEIGUAN”,現在分別譯寫為“Xihuang Cun”和“Tongzhou Beiguan”。
但到了
2019年12月
,地鐵7號線東延開通,新站的站名的譯寫、分寫標準
又出現了變動
。例如6號線西延的廖公莊站寫作“Liaogong Zhuang”,其中“廖公”二字漢語拼音採用連寫,“莊”字分寫。而相近站名7號線東延的郎辛莊站則寫作“Lang Xin Zhuang”,每個漢字的漢語拼音都採用了分寫。
北京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條例
為了規範這種現象,
《北京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條例》
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11月26日透過,現予公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建立有利於對外開放和交流交往的語言環境,推進國際交往中心功能建設,促進北京市高水平開放和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國際化服務水平。
條例要求,公共場所標識應當以規範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
不得單獨使用外語
;使用漢字同時需要使用外語的,
外語應當與規範漢字表達相同的含義
。本條例所稱外語標識,是指在標誌牌、告示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上,使用外語標示名稱、場所導向、設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資訊的標記。
民用機場、火車站、城市公共交通站點;國際體育賽事、國際會議、國際展會等大型國際活動承辦、接待場所;引進境外人才聚集的社群;應急避難場所;文化、旅遊、體育等其他重要公共場所使用規範漢字標示名稱、場所導向、設施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資訊的,經營管理者應當
同時設定、使用外語標識
。
北京市政府外辦副主任李軼表示,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規範和提升城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的整體水平,有針對性地解決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包括
外語標識設定使用還不夠規範、公共服務領域外語服務便利化程度不足、相關工作社會關注度不高、社會主體參與積極性不足等
。
李軼稱,將制定全市應當設定、使用外語標識的公共場所目錄和資訊種類,並向社會公佈。目錄將進一步明確重點公共場所的具體名稱及所屬行業,確保重點點位責任到位。
綜合來源:北京日報、語言茶座、應急語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