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財物滅失且鑑定意見明顯不當的情況下如何認定盜竊犯罪數額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在盜竊事實清楚,而被盜財物滅失,且沒有有效價格證明,無法鑑定評估的情況下,可以查證屬實的銷贓數額來認定犯罪數額...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在盜竊事實清楚,而被盜財物滅失,且沒有有效價格證明,無法鑑定評估的情況下,可以查證屬實的銷贓數額來認定犯罪數額...
《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信用卡套現行為的處理作了區分: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
新解釋對原解釋關於“惡意透支”的描述做了修改:原解釋: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如今的劉德華可謂是人生中的大贏家,不僅事業有成,還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劉德華剛出道時的經歷可以用慘來形容了,劉德華剛踏上演藝圈時,他的歌被一家香港知名電臺的老闆聽到,這位老闆立刻說:“這個人完全沒有唱歌的天賦唱的歌很難聽...
結合最高法、最高檢有關詐騙罪司法解釋中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金額在3000-10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而通常情況下,詐騙金額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可以予以立案...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但是我們發現商戶的收銀臺除了有一個支付的密碼之外還擁有一個一般為紅紙打印出來的二維碼,有時候去商戶付款的時候,老闆會熱情洋溢的建議我們可以首先掃紅包的二維碼...
l 辯護意見一、犯罪數額方面: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葉某某的犯罪數額應為18萬元,而非公訴機關指控的86萬元,理由如下:(一)公訴機關以被告人葉某某買進香菸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缺乏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
劉某迢假扮的第二個身份是都美竹,以都美竹的名義聯絡了吳亦凡的律師,索要800萬的和解賠償款,對方沒有同意,最後金額協商至300萬元...
強迫捐贈行為,尤其是將他人置於道德漩渦中的行為,這中間充斥著一邊倒的狹隘、尖酸刻薄,有的甚至是惡意攻擊,是一種利用公共情緒進行違背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同時,把它包在愛國正義的包裝之下,扼殺了善的價值導向,破壞了社會風氣,可以說,事實永遠無法抹...
實務中提供銀行卡給他人使用,當事人也供述銀行卡是專門用於詐騙使用的,可能偵查機關只能查明其中一個、二個人被害人的金額,但實際上是有很多被害人往這張卡打款的,偵查機關根據相關的證據就推定其他的款項也是詐騙數額,以此來認定涉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