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車輛讓行規則,您真的懂了嗎?

【案例警示】車輛讓行規則,您真的懂了嗎?

最終,經縣交管部門調查後對該起事故作出認定:潘某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訊號時,應當讓先於本放行訊號放行的車輛先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

2021-10-17
永嘉一男子載工友下班回家!不料……

永嘉一男子載工友下班回家!不料……

為鼓勵互幫互助、好意施惠,法院適當減輕被告周某的賠償責任,根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兼顧本案實際搭乘性質,酌定被告王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被告周某承擔20%的賠償責任,原告潘某自負10%的損失,為善意被搭乘人適當減輕賠償責任,助力...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