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中“持械”行為及法律責任分析

聚眾鬥毆中“持械”行為及法律責任分析

有觀點認為,應當結合工具使用後是否造成輕傷以上的結果來認定是否構成持械,但聚眾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而不是參與鬥毆人員的人身權利,只要參與了聚眾鬥毆並持有足以造成人員傷亡、足以是公眾產生不安全感和恐慌感的工具,即有必要認定為持械聚眾鬥...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