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攤打架案,陳繼志何以能判24年

2022年9月23日,廣受社會關注的“唐山打人事件”施暴方陳某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主犯陳某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一人犯數罪的,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可見陳某志的八項罪名的刑期總和已經超過35年,最終決定執行24年有期徒刑幾乎已是頂格處罰。

唐山燒烤攤打架案,陳繼志何以能判24年

一、陳某志八項罪名的量刑標準:

1。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情節嚴重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屬於“情節惡劣”。

本案中,陳繼志等人的毆打行為僅致二人輕傷二級(輕於輕傷一級),一人輕微傷,屬於情節惡劣,應在5年以下量刑,正常情況下主犯量刑一般在2-3年左右,考慮到該案造成特殊影響,從重處理,可能會在3-4年範圍量刑。

如果陳繼志等人除了這次燒烤攤之外還有非常惡劣的尋釁滋事行為,且造成了社會秩序嚴重破壞的,也有在5-10年範圍內量刑的可能性。

2。搶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傷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四條第七款)

4。聚眾鬥毆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開設賭場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非法拘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罪情節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一人重傷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四條第九款)

7。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總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情節嚴重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四條第十九款)

8。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對陳某志的量刑分析

結合廣陽區人民法院的對外公告,陳繼志所犯8個罪名中最重的是搶劫罪,最高刑期可以判死刑,一般在3-10年內範圍內量刑;其次是聚眾鬥毆罪,若陳繼志等人多次、在公共場所或持械聚眾鬥毆的,其犯聚眾鬥毆罪可能在3-10年有期徒刑量刑;開設賭場罪金額稍大,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是3-10年的刑期,之後是5-10年的刑期;尋釁滋事罪之前前文說過,大機率在5年以下範圍內量刑;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可能在3-7年有期徒刑量刑;犯故意傷害罪若造成他人輕傷則可能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會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以上總刑期累計超過35年,最後法院在20-25年範圍內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4年。

4。關於從嚴量刑與從嚴適用減刑條件

另外陳繼志等人被認定系惡勢力,根據《<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理解與適用》,對於惡勢力的糾集者、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量刑時要體現總體從嚴,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有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成員,應當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充分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刑罰。

中國作為法治社會,有任何黑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勢必要承擔嚴厲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