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刑罰清朝斬刑之下600年前,古人發明一種比砍頭還羞辱人的刑罰,想自盡也不行但目前在國際上還依然殘留有跟枷號一刑頗為相似的刑罰,比如韓國就會對犯QJ案的犯人施以電子腳鐐的懲罰,以實時跟蹤犯人位置,防止犯人出獄之後進一步加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