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而立之年的80後》6——識人

我從小就被爸媽說沒有眼力見,為什麼這麼說呢。小時候比較呆板。只跟我喜歡的小朋友玩,不管這個小朋友喜歡我與否。對喜歡我的小朋友只要我不喜歡,我就不聞不問。有的東西與生俱來,有的東西卻永遠學不到精髓。

正式的工作了十年,自大22歲大學畢業。東飄西蕩,嘗試各種工作,掌握讓自己生存的技能。但唯獨這個識人的技巧卻停留在了學生階段。還是喜歡能吸引我的人和事。對自己沒有興趣的不屑一顧。我記得我第一次因為不會識人吃虧是在2010年,那時候大學畢業,想找工作,被一個所謂的朋友而且是同齡人,忽悠的根本誰的話都聽不進去。硬從家裡跟父母軟磨硬泡的拿了3W塊錢,最後被騙的一乾二淨,當然了,我也把這位高手送進了司法機關,從重處罰了。幾年後他出獄了,我也懶得再追究,錢是不太多,就為給自己長記性。給自己的錯誤買過單永遠不會忘。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不再跟任何人發生金融借貸以及合作關係。當然了特別好的關係除外。

我有一個小學同學,是某金融機構的職員。是他們單位一把手的司機。人家那個處事方式我是永遠學不來,在他臉上我永遠看不到高興和不高興。即便對這個人或者事再不滿意,寧可銷聲匿跡也絕不表現出來。我們一度來往很密切,所以我細心觀察了很久。這種東西就是骨子裡與生俱來的大概。我是永遠羨慕甚至到了嫉妒恨的地步。

我有一個十多年的羊左之交,初中時候就久聞大名,一直到大學才結識。初中時候他就是我們這一代有名的大俠,他不缺錢,不愁吃喝衣食無憂,家境優越。但是就喜歡幫朋友打抱不平。以致於我倆在三十多歲的小酒桌上跟我傾訴,為啥同學吃飯都不叫他,一打架就找他。我倆相視一笑,剩下,就是無奈的搖搖頭。

三十多歲的市井百姓,並非江湖豪傑,遇事沒有資格快意恩仇。這個殘酷的世界告訴了我們這種實心眼的人,不要高估自己在別人心裡的位置,不要做那個可有可無的替代品。不要被心情左右了行為,不要被環境影響了心情。壞人太多,傻子不夠用了。但是傻可以,但不能虧了自己。裝傻是最稀缺的。所以我希望學會裝傻。從而看的更清楚,因為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裝傻的人更不會引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