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照“騙”多次成功索賠,平臺當不偏不倚保護合法商家與消費者丨快評

近日,河南開封,一女子點外賣後稱吃到鐵絲,向一位店家發來包含若干血跡與一小段鐵絲的照片索賠。店家表示,這已經是該使用者第二次用同一張照片索賠。經調查發現,當地多個店家均被該使用者用這張照片索賠。外賣平臺表示,該使用者共發生過177次索賠投訴;平臺會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取證。目前此賬號已被平臺封禁。

一位女性店家喊話“同樣是做人的,你稍微講點良心吧”,直言“真的很委屈”。目前一些店家在忍無可忍之後,報警讓警方介入是亡羊補牢,法律應該還所有人一個公道。

此事具體如何,有待警方調查。

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此事中平臺應負起何種責任?當發現一名使用者數十次、上百次地投訴商家,平臺是否應有預警與因應之策嗎?如果真是長期大量的虛假指控、惡意索賠,整得諸多商家苦不堪言,平臺難道一直矇在鼓裡?平臺為什麼沒有相應規則早期介入處理這樣的行為,反而聽之任之使其達到非常氾濫惡劣的程度、直到引起公憤才“封號”處理?

平臺之內,買賣兩造,既有少數不良商家的存在,也有少數不良消費者的存在,理論上應該不偏不倚,既應保護好消費者權益,也應保護好誠實經營商家的權益。但現實中,如若發生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爭執或消費者與外賣小哥之間的爭執,平臺慣常的做法是寧讓商家或外賣小哥受委屈,也不讓消費者受委屈。

例如某外賣平臺有“外賣商戶違規作弊管理規範”,宣稱是為了“規範外賣平臺商戶合法交易,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健康的外賣生態體系”。但是對消費者的不良行為沒有任何提及,更遑論任何處罰。

此外,在“濫用平臺服務保障”之下,有一類行為:“因商戶菜品、衛生、服務、態度等問題造成使用者投訴,給外賣平臺造成損失的行為”,商戶可能受到取消或限制某些服務+口頭警告、置休、下線等懲罰。所謂置休,就是“勒令(在平臺)停業幾天”的懲罰。問題在於,消費者在這些方面的投訴未必是事實,平臺是否有聽商家的辯護的機制?是否看監管機構的處理結果?僅僅以投訴本身處罰商家,對商家是非常不公道的。

所以,就不難理解,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商家無論自己有錯沒錯,一般打苦情牌,苦苦哀求消費者撤銷投訴,或者以免單與一定賠償的方式讓消費者收回。上述消費者能屢屢以同一張照片向商家“索賠”得逞,與相關規則很難分開。

對平臺來說,其本身受到很大的監管壓力,而歸根到底都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外賣平臺要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發現有違反食安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並立即上報食藥監管部門;消費者受到損害,找不到商家,平臺要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平臺如果把所有的監管壓力全部轉嫁到商家,則值得商榷。對商家顯失公平的規則與罰則,看似更大地保護了消費者權益,但反而讓極少數不良消費者甚至不良職業打假人找到了“監管套利”的空間,拿著平臺的這些規則與罰則逼迫商家就範,他們看準了絕大多數商家在絕大多數時候會選擇息事寧人、吃個啞巴虧。

所以,平臺應該不偏不倚,食藥監管部門也要秉公執法,誰也不助長無良者的此類行為。不偏不倚、平等保護消費者與誠實商家權益的平臺規則與罰則,符合所有方面的最大利益,這才是長久之道。

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