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色、騙財系列案的“大師”栽了!愚昧無知者醒醒吧

“你女兒色魔纏身,破解之道,是和我睡覺!”

一女子身體不好,體弱多病,其母親託人請來“法師”作法,之後對她這樣說。

後來,該女子為了“祛病”,按照“法師”的安排,“同意”了其用發生性關係的方法“驅魔”的要求。

以上是中國檢察網公佈的一則奇葩案例,它是廣東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檢察院剛剛辦理結束的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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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湛江女子金某,因身體不好,其母親便找“神婆”洪某給她祛病魔。

洪某稱自己法力不夠,便介紹“法師”呂某給女子金某做法事。後呂某說女子金某“色魔纏身”,以需發生性關係為由強姦了金某。

對於該案,呂某是否構成強姦罪呢?如何理解女子金某的“同意”呢?

本案中,所謂的“法師”呂某,其行為無疑是構成強姦罪的。

這類神棍,利用封建迷信,誘騙、強姦婦女,在舊社會比較多見。

這種行為,按照刑法的規定,是構成強姦罪的。

我國刑法規定,違背婦女的意志,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構成強姦罪。

本案的特殊性在於,被告人呂某,與受害女子金某發生性關係,是得到了女子金某的“同意”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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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呂某的行為,看起來不構成強姦罪。

果真如此嗎?

事實上,不是這樣的。

女子金某的“同意”,是基於被矇騙,誤認為可以治病的情況下而作出的,它是在被欺騙後,主觀上發生嚴重誤解,違背其真實意思的狀態下作出的。

如果不是受騙,她的真實意思是不會同意的,因此,這是違背其意志的。

呂某的該行為,符合刑法規定中的其他手段,依法構成強姦犯罪。

因此,呂某的行為,依法構成強姦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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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上面這個所謂的“法師”,是利用封建迷信騙色,下面這個“續命大師”,則是藉此騙財。

“你厲鬼纏身,陽壽將盡,如不化解,三日之內,必有血光之災!”

,佳木斯某小區內,“大師”正對受害人羅某某煞有介事地說著。

深信不疑的羅某某,連忙請求“大師”大發慈悲,幫助化解,先後被騙去11萬多元。

誰知道,收到錢後,一轉眼,“大師”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意識到被騙後,受害人羅某某馬上報了案。

前不久,冒充“大師”行騙的犯罪嫌疑人盧某,被佳木斯警方抓獲。

經審訊,盧某交代,2020年6月至7月之間,他以續命延壽、商鋪轉運、積福積壽等名義,共騙取羅某某11萬多元。

如今,涉嫌詐騙犯罪的盧某,已被刑事拘留。

利用封建迷信,騙取受害人的錢財,這在舊社會比較多見。如今,隨著教育的普及,科學的發展,類似的騙局基本很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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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案,應如何看待呢?

嫌疑人盧某的行為,依法構成詐騙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本案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獲取被害人羅某某的信任,採取欺騙的方法,使羅某某信以為真,誤認為自己“有災難”,確信其能夠化解,可以替自己延壽續命,因而“主動”給其轉錢,構成詐騙犯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無獨有偶,類似的另一刑事案件中,犯案人卻認為自己體內住著另外一個人的靈魂,自己被別人的靈魂附體了。

不管是戲精也好,還是真的認為自己體內有兩個靈魂也好,在法律面前,都得現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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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另外一個案例。

“我被強盜的靈魂附體了,錢是他偷的,不是我!”

審訊室裡,剛剛抓獲的小偷,這樣回答警察的訊問。

說完不久,他眼睛一閉,直挺挺地倒在地上,還不停地呻吟著。

這下,把辦案警察嚇壞了,趕緊聯絡救護車,把他送去醫院檢查。

然而,醫院檢查結果,他什麼病都沒有!

這不是小說故事,也不是電視劇情節,而是真實的案件,這是前不久浙江杭州警方偵破的一起盜竊案。

案發時,嫌疑人男子湯某在街上走著,發現四下無人,便來到一輛停在路邊的車前,迅速拉開車門,鑽進車內。一陣翻箱倒櫃後,下車快速離開了現場。

不久後,警察透過監控影片等將湯某抓獲。

初次審訊時,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當辦案警察再次提審,面對醫院的檢查結果及其他證據時,湯某無言以對,交代了其為逃避處罰,編造了以上謊言,並躺在地上裝病的所有情況。

據湯某審訊時交代,他還不止這一次作案。

很快,湯某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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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該案,應該如何看待呢?

一、本案中,湯某的行為,依法構成盜竊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盜竊犯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對於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一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數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如果湯某患有精神病,作案時患病的,依法可不負刑事責任。

湯某是否有精神病,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式鑑定。

如果經鑑定,他確實屬於精神病人,且作案時,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則湯某對其盜竊行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三、如果湯某經鑑定,屬間歇性精神病人,但其在作案時,尚未喪失行為能力,那麼,他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是法律的特別規定,但是從本案情況來看,湯某是正常人,沒有精神病,其行為都是裝的,其目的是意圖逃避處罰。

無疑,這是徒勞的。

總結

利用封建迷信,騙色、騙財,這在舊社會比較常見。如今,隨著教育的普及,科學的發展,類似的騙局基本上很少見了。

但是,仍然還是時不時有人上當受騙,本文特選取了這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作普法宣傳,以幫助人們提高警惕,避免入坑,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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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周律師,無償普法,歡迎關注,一起以案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