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國際公館業委會之殤

年初寫過一篇《中旅國際公館配套幼兒園之殤》,面對成因複雜,拖延經年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問題,業主們表達訴求,區教育局積極迴應,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問題終於圓滿解決。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小區業主們現在又在忙另一件事,就是業委會的事。與#深圳市#大多數小區一樣,中旅國際公館小區也面臨業委會“四難”即成立難、運作難、換屆難、監督難。第三屆業委會已難產7年之久。究竟難在何處?套用一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最近,市住建局正在對《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意見(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關注此事的小區業主們紛紛透過郵件表達訴求,提出見解。

小區業委會重要嗎?當然重要,在《深圳市物業管理條例》裡,業委會被賦予九項職責,從召集業主大會到監督更換物業公司,涵蓋日常生活方方面面。但是,業主們在研究了《修訂徵求意見稿》之後,均感失望。此稿對業主面臨的困境並沒有提出有效解決方案。怎麼解決在業委會長期缺位時,正常開展物業管理活動和有效行使業主權利?這是無法迴避的嚴峻問題。這個沉痾有藥方治嗎?

答案是,有藥方子治。但這藥方不是#深圳市#政府開的,而是北京市和#廣州市#政府開的。業主們注意到《#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2020年12月實施)和《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2020年5月實施),都對破解小區業委會難題提出了創新性頂層設計,即:在業委會長期無法建立期間,先建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這一臨時過渡性機構,由社群、物業公司和業主代表組成,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相關事項,行使業主大會和業委會職責。從而破解長期困擾小區的業委會缺位的難題。

業主們覺得,在制度設計上管委會比業委會更接地氣,更具可行性:

1、誰當業委會主任,是各方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問題,現在暫時擱置。在業委會難產期間,管委會可以組織業主行使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權利;

2、社群和物業和業主組成三位一體的臨時過渡機構,共商小區事務。減少了業委會和物業之間產生對立矛盾或者利益交換的空間;也降低了社群和物業對於業主要求行使權利的牴觸情緒;

3、由於業主代表佔半數以上,對關乎業主利益的事情,業主仍具關鍵話語權。在對物業監督方面,業主權力不會消減;

4、業主與社群有了一個常設的溝通平臺;

5、管委會的運作方式有利於緩解矛盾,推進業委會的成立程序;

#深圳市#作為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希望政策制定者們面對長期存在的社群管理難題,不要因循守舊,要拿出改革開放的精神和勇氣,破解困局、治癒頑疾。學習借鑑北京和#廣州#的創新做法,讓物業管理委員會讓這個制度創新,儘快在深圳小區落地。

法規修訂有其固有的程式,但是建立管委會的做法已經在北京和#廣州#落地,而且近兩年來小區在處理公共事務方面,所採取的就近乎是“三位一體”的模式,效果不錯。深圳市富有改革創新的傳統、機制和基因,即使不能馬上在條例中增加成立管委會的內容,業主們也希望爭取拿到在基層小區先行先試的政策。

這次中旅國際公館的業委會之殤能否解決呢,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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