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躲不掉,兒童該如何使用電子產品?

我兒子11歲。從3歲多開始接觸電子產品,到現在為止已經是我和他鬥智鬥勇的第8個年頭了。

浩大人(我們家對他的戲稱)有個外號叫“掉一路”,只要他手裡拿的東西沒有不掉在地上的,沒深入研究電子產品之前,我埋頭沉浸在毒品的研究中,並沒有及時深思過到底為什麼。還以為是小時候精細動作訓練得不夠。現在我知道了,這是典型的“數字原住居民”的通病:在電子產品面前他們極具優勢,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某一方面的弱勢群體。簡單粗暴點就是:玩IPAD比誰都溜,現實生活中總是差點意思。

有一次做直播,主題就是關於電子產品使用的解惑答疑。之前的宣傳讓廣大家長們都知道我是做毒癮出身,而且是司法機關出來的,所以現場還是挺活躍的。大部分是家長,後來發現也有孩子在觀看。從頭至尾這個孩子一直在問:“媽媽不讓我玩ipad怎麼辦?

直播間裡我說得很委婉,就是讓孩子和家長好好溝通。

其實我更想說的是,這個完全取決於家長的教育觀念。

都說喬布斯從來不讓自己的子女接觸電子產品,還有很多遊戲公司的老大也不會讓自己的孩子玩網路遊戲。因為他們最清楚,這是一個特別容易讓人墜入深淵的虛擬世界。

浩大人班主任的兒子(初二)據說到目前為止沒玩過網路遊戲。這是我身邊唯一一股清流。

家長會回來我和浩大人交流這件事的時候,他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我,說了一句:“啊?”

沒問他“啊”到底是什麼意思,不過我猜想,他們班目前估計已全部淪陷。

既然當初沒有喬布斯般的睿智,那就只能坦然接受“數字原住居民”的生活方式了。

電子產品就在那裡,玩與不玩,它就在那裡。

科技本身無所謂對錯,畢竟屬於應運而生的社會產物。

有很多家長對網路遊戲深惡痛絕,記得有一段時間網路上集體倡議國家要立法,制止和懲罰網路遊戲公司。

這樣的心情我特別理解,國家層面也確實需要作出宏觀調控,所幸,後來還是有一些措施的,比如實名制設檻,限時控制等。

但是,哲學上有一句特別經典的話: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對於時代來說,這是社會進步的產物。

對國家而言,無論稅收還是促進內迴圈,豐富廣大人民群眾文化生活,也發揮著積極作用。

對沒有網路成癮的人來說,這未免不是促進溝通交流,緩解壓力,提高效率的途徑之一。

噹噹噹, 敲黑板 ,劃重點來了

對兒童來說,電子產品是什麼呢?

一是取決於家長怎麼用。

沒時間,沒心情陪孩子的父母,可能電子產品化身為電子保姆是常事。那孩子就把它當成重要的夥伴。

對於重視教育的家長來說,電子產品可能是幫助孩子瞭解世界的視窗。孩子會把它當成知識的寶庫。

對於隔代撫養的家庭來說,電子產品可以幫助老人緩解一下壓力,彌補一下教育的不足。孩子會把它當成不可捨棄的一部分。

諸如此類。各有不同。

現在的孩子們彼此認識的方式之一就是:你玩什麼遊戲?

班級同學們三五成群一起交流的話題是:我昨天玩到第幾關了,特別難;我媽每天只讓我玩一個小時,我媽週一到週五不讓我玩;快考試了,我的被沒收了,我的也是!

微信影片通話:咱們週六去歡樂谷玩啊!

躲得開嗎?躲不掉!

0-3歲嬰幼兒不建議接觸電子產品。

學齡前兒童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每天控制在30分鐘以內為宜。

6-12歲青少年使用電子產品時間一般建議每次不超過1個小時,最多不超過兩個小時。

過多的話可能會引起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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