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她簽下好友“安樂死同意書”卻被朋友攻擊,為她好我錯了嗎

有這麼一句話:意外和明天,永遠也不知道哪一個先到。

在電影《遺願清單》中, 主人公

愛德華就攤上了這種事情。愛德華家財萬貫,權利和財富兩手抓。本應該走到了享受生活的時候,卻因為一場癌症,打破了幻想。

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我們還能做什麼?

愛德華也不知道,他很頹廢,他質問是不是老天爺在開玩笑,為什麼即便是家財萬貫,卻治不好自己的疾病?為什麼自己苦心經營的事業,最後會化為烏有?

幸好,他遇上了一個同病相憐的人:

黑人機械工卡特。

19歲的她簽下好友“安樂死同意書”卻被朋友攻擊,為她好我錯了嗎

他們經常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聊自己的家庭、對化療的看法,甚至聊自殺。他們互相看著彼此、在一次次化療後的嘔吐、被痛苦折磨得發狂。

對於死亡,他們心生畏懼。這種情愫,與其說是畏懼,倒不如說是對於生命進入倒計時的未知感受。

死亡,在中國社會一直算是一個“禁忌話題”。禁忌到什麼程度呢?一切與“死”相關的,都要慎言。

比如,數字四、比如十八樓、比如完蛋了、死了,這種晦氣的語氣詞。只要被大人聽到,第一時間就是“呸呸呸”。

關於死亡,我們很清楚地知道這是什麼,

我們熟悉、我們瞭解、可我們卻恐懼它的到來。因為,生與死之間有著天然的鴻溝、甚至於它們不可逾越。

19歲的她簽下好友“安樂死同意書”卻被朋友攻擊,為她好我錯了嗎

我們清楚地知道,死亡不可被經歷,畢竟生命只有一次。但是,死亡究竟是種什麼感受?我們除了恐懼和迷茫,還能對它瞭解得更深一點嗎?

在書籍《遺願清單:一個臨終關懷工作者的手記》中,作者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和工作經驗,講述了經歷“身邊人的死去”究竟是種什麼樣的感受,而我們又該如何直面死亡。

19歲的她簽下好友“安樂死同意書”卻被朋友攻擊,為她好我錯了嗎

作者有著長達十年的臨終關懷經歷,在19歲那年親手簽下好友默默的“安樂死同意書”後,人生的命運發生轉變。被共同的好友謾罵,直言“你就是殺害她的兇手”。從此,作者陷入嚴重的自我懷疑,從抑鬱症再到PDST,她經歷了人生最痛苦的日子。

然而,也因為經歷了好友的死亡,她開始從事臨終關懷這一職業。而後漫漫人生,她將經歷身邊很多、很多人的死亡。她學會與生命和解,學會與自己和解,坦然地接受當年自己“親手送走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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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別,究竟是種什麼感受?

作為一名臨終關懷者,作者經歷了太多身邊人的生離死別。

有些人,對待死亡坦坦蕩蕩,就像共赴另一場時空的約會;

有些人,畏懼又痛恨死亡,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懊悔自己的過往;

也有些人,趁著生命的最後時刻,環遊世界。

而對於活著的人來說,死亡成為了撕裂的話題。

有人對此痛不欲生,總是沉浸在失去的世界裡,人生彷彿按下了暫停鍵;也有人選擇祝福,畢竟死亡在一定意義上,也算另一種解脫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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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歷過和奶奶的分離,她走得很安詳,臨終知道我來了,才停止了呼吸。大家都說,奶奶這也算安樂死了。畢竟,無痛無災,僅僅是因為老了、身體器官衰竭般自然死亡。

可是對於活著的人來說,只要是死,就已經很讓人難以接受了。

於我而言,這是第一次經歷失去家人,而且還是教導我、養大我的至親之人。

起初,是難以置信,再是不想失去,畢竟生離死別,這輩子再也見不到了。可最後,還是選擇了接受和祝福,畢竟,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態!

離別的多了、時間久了,離別也會成為一件平凡的事情。

起初,我們會為此難過、傷感、痛苦、思念,這都很正常。可是最終,我們都會接受,然後迴歸生活,甚至選擇性遺忘。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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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過好這一生?

生命只有一次,我們究竟該如何過好這一生?這大概是人生的終極命題了,然而大多數人都沒有答案。

在現代社會,你永遠能聽到或看到,來自不同的人發出各種感嘆和焦慮的聲音。

容貌焦慮:我的眼睛不夠大、鼻子不夠挺、臉蛋不夠尖、面板太黑、鼻頭太多;

身材焦慮:腰粗腿粗手臂肥嘟嘟,真心羨慕別人的筷子腿、A4腰、蝴蝶背、一字肩外加鎖骨;

財務焦慮:同齡人都月入十萬+了,而我居然月薪還沒達到城市綜合水平,拖後腿拖後腿;

……

他們自暴自棄、充滿焦慮感,總覺得自己的生活太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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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這焦慮背後一切的來源,都是因為沒有正確地認知到自己的價值:你究竟,是為了別人眼裡的自己而生活,還是為了自己這段生命征途來生活?

容貌、身材、財務,都是社會的評判標準,不是你的。發生在你身上的99%的事,別人都不關心。

說到辣目洋子,你的第一印象值肯定不會是“好看”。但她卻憑藉自己出色的演技、自身的自信、大膽和獨特贏得了大眾的熱愛。

她的長相併不符合主流的審美,她的身材更甚。可她從來沒有為此感到焦慮。相反,胖怎麼了、各種吊帶都要穿,只要是她想,什麼都可以穿,一身“老孃不care的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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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該如此鮮活,只要是你想,生活的掌控者應當是你自己,而不是別人。

那麼,我們該如何過好這一生呢?在《遺願清單》中,有這麼一段話給出了答案。

我只能說它對於當下的我來說是滿意的。如果生命沒有目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的。

我只用“滿意”或“不滿意”來形容它,他可能讓你不滿意,但我不關心,只要我高興就好,因為我無法滿足於所有人,別人對我們永遠有看法,有挑剔,無論我做的多麼好,都不會讓所有人都滿意。

我們無法讓所有人都滿意,所以最好的生命狀態應當是:每時每刻讓自己滿意就好。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究竟是什麼?

在《遺願清單》這本書中,作者講述了自己經歷死亡的親身故事。

作者的好友默默身患癌症,因為病症痛不欲生,一心求死,甚至不遠千里奔赴荷蘭,想要合理合法地執行安樂死。因為是孤兒,所以只有作者這麼一個好友可以簽下“安樂死同意書”。

當時只有19歲的作者,迷茫和不捨充斥著胸懷,她怎能接受自己親手送走好友。可是看著好友被病症折磨得生不如死,作者同意了。

然而對於作者來說,這卻是她噩夢的開始。

簽下“安樂死同意書”的她,被周圍人圍剿、謾罵指責,口口聲聲說她是害死好友的兇手。作者一度陷入抑鬱,甚至患上PD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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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6個月的深度治療,作者才算完全康復。也因此,她走上了臨終關懷這一條路。

談到“生命的意義”,她說:

生命的意義就在於你要完成上天賜予你的功課,它永遠不會等你準備好再到來,那我們要如何在這夾縫中完成我們自己對這份功課的詮釋,或許這就是所謂的生命的意義。

其實,對於我們來說,生命的存在本身是沒有意義的,除非你去賦予它意義。倒不是說,我們一定要做出多麼偉大的事業、成為一個多麼優秀的人。

只是,你不該漫無目的地忙忙碌碌,把一輩子活成一天。

就像法國作家羅曼·羅蘭曾說:

“大多數人在二十歲或三十歲就死了,他們變成了自己的影子,往後的生命只是不斷地一天天重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