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我無比奇葩的消費觀

談談我無比奇葩的消費觀

這是

格總在人間

的第494篇原創

1

今天談下我的消費觀吧,那天跟同事聊起,他們都說太奇葩了。

之前雙11,我說啥也沒買,其實不是沒買,雙11的三週前我剛下單了一個無線耳機,之前的不小心弄丟了,對於一個喜歡散步的人來說簡直不可接受。

同事說你怎麼不等到雙11降價了再買。

我說,這點錢省下來也沒啥意思對吧。

對方追問,那意思是貴一點的比如定製套西服買個車啥的,你就願意花時間對比價格了,是嗎?

我認認真真想了想,好像也不是。

如果一樣東西,我需要去反覆對比價格,那說明這個東西已經超出我的能力範圍,我根本不配得到。

哪怕我買得起,我也會選擇不買。

當然今天我聊的是類似無線耳機這種消費品,不是房子這種投資品,花錢消費和花錢投資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邏輯。

接著剛才的說。

而且,因為買的東西都是“自己能力範圍內”那種,所以買來後,我根本不會花時間去保養、去珍惜,東西使勁兒用,壞了換一個就是。

因為不值得我花時間精力在上面。

換句話說,我對物質有一點“殘忍”。

比方說,大一點的像汽車,自駕出去我根本不會考慮路況,再爛再陡的路,只要上得去,我一腳油門就上了,只要我開心就好,爛了就修,實在不行換個新的。

當然為了人身安全,定期保養還是要做的。

但是想一想要是我買一部幾百萬的豪車,我還會這麼肆無忌憚的開嗎?肯定不可能。

再比如小一點的,作為一個檯球愛好者,我換過很多支球杆。

每支球杆都是定製,價格我能承受。

球杆用膩或者用廢了,要麼送人,要麼就扔了。

我不會去花很多錢買一支奧薩利文簽名絕版,然後捨不得打,掛起來當先人一樣供著,那不可能。

我們買下一樣東西,就是擁有它了嗎?

不一定。

如果你買下來捨不得用,偶爾用一次都不敢肆意的用(倒不是叫你故意糟蹋),一點小刮擦都要心疼半天,心情瞬間垮掉,那不是你擁有它,而是它擁有你。

心情是什麼?是此時此刻的人生體驗。

人生體驗,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為了一個沒有生命的物質,你居然願意犧牲人生體驗,你說,你和它誰是誰的主人呢?

人要做物質的主人,而不是奴隸。

2

對物質這麼殘忍,我的感情都去哪裡了?

去人身上了,我對“人”充滿了綿綿情意。

首先是對自己。

我們常說要“愛自己”,人的生命其實就是一個又一個瞬間組成,你讓自己在儘量多的瞬間開心,就是愛自己。

所以,開車我自己爽就好,對,跟物質在一起我在意的只有自己的感受。

哪怕物質被損耗。

反正剛才也說了,要是買來肯定捨不得用的東西,我沾都不會沾。

再一個是對家人,朋友。

和他們在一起時,我盡最大努力去創造、維護一個好氛圍,認真對待和他們在一起的每一秒鐘。

朋友們都知道,我參加聚會(幾乎)從不看手機。

工作電話也是能不接就不接。

各位,人生如夢亦如幻,朝似晨露暮如霞。

人這一生啊不僅短暫而且無常,我希望有一天當他們終將離開我,我不會惋惜沒能和他們好好相處。

或者當我離開,希望他們能記得我的溫暖和體諒。

就像電影《尋夢環遊記》說的,那是我以另一種方式還活著。

所以剛才說我對物質很殘忍,有幾類就例外。

一類是書,書也算朋友,我不會扔的。

一類是自己花心血做出來的小玩意兒。

像我有個朋友喜歡畫畫,家裡的畫都是些別人看覺得“這什麼呀”,他自己喜歡得不行,捨不得扔。

要是我,我也不會扔。

還有一類,就是家人朋友送的禮物,還有我們共同留下過痕跡的東西比如照片,比如書籤,比如一起用過的碗筷器皿。

這些物件上寄託著我們彼此的感情,不光不扔簡直是無價,比如,到現在我還珍藏著小學中學還有大學同學,在畢業時互贈的照片啥的。

我覺得,這也跟我的家庭教育有關吧。

從小到大我們家雖然沒啥錢,但是家人們從來沒有為了物質的事情有過矛盾。

親人朋友的感情,才是他們最看重的。

現在,我掙錢比起父母多很多,但這一點我繼承下來。

當然,相比之下我見識過大城市的燈紅酒綠,對物質的慾望還是比他們強。

要是有一天能開著幾百萬的豪車去自駕,開個山路越個野,在爛泥地裡使勁兒造,絲毫不心疼,那豈不是也很爽對吧。

3

今天雖然是談消費,其實你們也看出來了,跟消費相關的其實有下面三件事。

學習,創造,體驗(消費)。

分別聊一下。

第一個學習,不是光指學校裡。

離開學校之後學習職場技能,社會技能,增長見識和眼界,提升認知,這些統統都是學習。

到今天,我花在學習上的時間也比大部分同齡人多得多。

工作是倒逼,寫公號也是一個倒逼,不持續學習,拿啥來寫呢對吧。

再一個就是創造,創造價值。

當老闆/打工是創造價值,寫公號也是創造價值,因為有學習有積累,創造沒那麼痛苦,反而是件快樂的事。

這裡重點說下第三個,體驗(消費)。

其實得搞清楚,所謂消費,很多人買下一個東西,不是為了擁有它,而是為了“享受擁有它”的那種體驗。

很多妹子買衣服,看看衣櫥裡都擺不下,就很開心。

以至於扔掉的時候連標籤都沒撕。

但是,錢包損失了不說,透過消費來體驗,這事兒邊際效應是遞減的。

你買下第一個包包,一百分快樂;買第二個,八十分……等到買第五個,快樂也許五十分?三十分?我不知道,但一定會比第一個少很多。

快樂少了,但是價錢不會少哦。

而且1萬塊的包包買了,下次就得買3萬的,才能快樂了。

這種快樂,還是一次性的刺激,消散很快。

相比之下,創造價值給人帶來的快樂要持續、穩定得多,而且快樂程度隨著你創造的價值越來越大,會持續增強。

這就是為啥那些大佬們一天到晚不要命的工作,根本不用人催著。

人家是在享受工作本身帶來的巨大快樂。

4

最後,給大家特別是年輕的朋友們一點建議吧,關於消費的。

年紀大的因為拖家帶口,未必來得及了。(不要罵我實話實說)

這個建議分兩步。

第一步,沒錢的時候,專注於你的個人成長。

物質方面得體就好,不要在意別人怎麼看你。

因為短期來看(比如入職第1個月),別人是透過你穿什麼衣服開什麼車來評價你,但中期來看(比如工作5年),看是你有多少資源,多少利用價值,跟你穿啥衣服開啥車一點關係沒有。

至於長期(比如工作20年),是看你對國家對社會的貢獻。

就這樣,你會離消費主義越來越遠。

因為僅僅把錢花在基本的(注意這個詞)吃穿住行上,你其實花不了那麼多錢。

第二步,透過第一步省下錢來,再把你省出來的錢拿去購買別人的時間。

買書來看,就是購買別人鑽研某個問題的時間。

考研考證去報個培訓班,就是購買別人研究考試花費的時間。

包括家務外包,也是購買別人的體力勞動時間。

如果你工資實在不高,那就管你父母要,大多數父母都心甘情願給,不願意給的父母,你寫欠條都可以。

然後把時間和錢統統省下來,繼續投入個人成長,和精神世界的塑造。

這裡我特別提到,“精神世界的塑造”。

每個人都有精神世界,但不是每個人的精神世界都足夠豐富、廣闊,足夠支撐內心的自信開放。

支撐不起的,往往就只能靠物質來支撐。

那麼精神世界怎麼來?

就是上面三個事兒,多學習、多創造、多體驗,特別是前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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