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點播你願意花錢嗎

去年年底,因為《慶餘年》超前點播的事情愛奇藝上了一次熱搜,本著網際網路七秒鐘記憶原則,以為大家會很快忘記這件事情。

然而,總是會有人惦記著;一位受不了愛奇藝超前點播的VIP使用者,吳聲威律師就一紙狀書將愛奇藝起訴了。在經歷了長達半年的拉鋸戰之後,終於在6月2日的時候,受理該案件的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當庭宣判,吳聲威律師勝訴了。愛奇藝案勝訴!

第一, “ 超前點播 ” 違法,構成違約!

第二, “ 以格式條款規定格式條款不是格式條款 ” 的套娃條款違法,無效!

第三,公證費 1500 元屬於損失,全額賠償!

第四,會員專屬廣告,合法,有效!

超前點播你願意花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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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告一段落,然而愛奇藝的操作,卻給吳聲威律師造成了揮之不去的心理陰影,在一場自己以為代表正義的訴訟中,被愛奇藝將上百頁的觀影記錄,全部在法庭上公開了,徹底寒了一個老使用者的心。

一家如此大的公司就這樣私自將這些瀏覽內容打印出來,到底是誰給了愛奇藝這個權利?

或者說只要把公司做大了之後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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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這次事件中,愛奇藝就私自將吳聲威律師的個人隱私打印出來當做訴訟證據。

對此,愛奇藝還辯解已經申請了不公開質證:

愛奇藝一直注重保護使用者隱私,在此前超前點播一案中提交的所有資訊,都是根據相關法規和訴訟需要,僅向法庭提供,便於法官更好地瞭解事實。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我們也申請了不公開質證,以確保資訊不會流向任何第三方。

簡單理解就是又沒有將你的瀏覽記錄丟在愛奇藝的微博讓你公開處刑,只是讓法官、書記員、法務部員工、代理律師看了。。。

而愛奇藝拿到這些隱私記錄僅僅是想從中得出吳聲威律師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

恕我直言,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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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路安全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資訊保安,防止資訊洩露、毀損、丟失。”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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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超前點播有什麼利弊呢?我們關注存在的益處是:一是能夠幫助平臺獲得一些收益,或許對於平臺龐大的支出來說還是杯水車薪,但有總歸好於沒有。二是滿足了部分使用者的需求。,只要你捨得花錢,可以讓你提前知道,滿足你的好奇心。三是這種模式刺激平臺能夠推出更多優質內容,如果一部劇得不到使用者的追捧也就談不上超前點播了。

當然,弊端也是存在的。主要表現為:對於那些會員而言,舉使用者本身已經是付費會員了,如今看新劇情居然還得再花錢,給人一種買了門票的人還要為下一道景區繼續買票的意思了。對於會員多少有點心中不爽了。一些使用者認為,增加中插創意廣告,付費提前看結局、提前點播、提前看歐美影片的設定,都是在損害其利益。而片中插播廣告,片頭廣告更是被使用者吐槽不易。尤其是購買了會員的使用者,在片中還是能夠收到廣告的“騷擾”,更是令使用者不爽了。

不管是哪個影片軟體,超前點播:我不願意花錢!#校園V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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