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王珞丹尋鴨啟事

早上看到熱搜的我抱著好奇心點了進去,一路吃瓜到現在,王珞丹說自己同事的寵物鴨吉吉被人拎走了,還貼上了監控裡拍下的嫌疑人照片。希望能借助社會力量,找到吉吉這隻小可愛,將以十隻北京烤鴨保鮮裝作為感謝。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吉吉是一隻聰明的寵物鴨,聽得懂名字,認識家人,每天跟同事的母親一起到小吃店開工,沒有攻擊性,平時會在小吃店附近玩耍或者睡覺,下班就跟著姥姥一起回家,並且認識家門。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關於這隻鴨子,細心地網友發現它是一隻

柯爾鴨,

這種寵物鴨價位一般在3000到15000元之間,壽命是4到12年,國民老公思聰花40000塊買過這樣一隻小可愛呢。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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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上午10點的左右,王珞丹發微博說吉吉不在這個世上了。。。希望大家不要食用寵物,不要傷害寵物。評論大家除了為可愛的吉吉鳴不平,更多的是譴責拎走鴨子那位女士,這都什麼年代了也不差這兩口肉吧。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還有人說拿別人的東西這種行為就是盜竊,偷東西應該付出代價,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然後我看到了好多這種討論,但具體是怎樣的懲罰就不得而知,好奇的我就開啟了學(吃)習(瓜)之路。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截止目前,微博熱搜連續的兩個話題 王珞丹尋鴨啟事 王珞丹吉吉已經不在了,達到了6個億左右的閱讀量,

當地警方也對王珞丹尋鴨事件做出了迴應,派出所民警表示,當事人可到所裡做筆錄,若對方構成犯罪,無論金額多少都可以立案

。警方迴應王珞丹尋鴨事件也達到了7個億左右的閱讀量。這次事件影響力還是挺大的。

王珞丹釋出尋鴨啟事,偷走鴨子的大媽不構成犯罪

後續討論裡有很多關於王珞丹掛出嫌疑人是否存在網路暴力、侵犯肖像權、這位女士拎走鴨子吃掉算不算犯罪的討論,我也是一路吃瓜,終於弄清楚了一些問題。

1

王珞丹應該為網暴負責!??

首先,啥叫網路暴力誰給我定義一下?

第二,你們定義的網路暴力真實發生了嗎?

第三,假如這樣的網路暴力真的發生了,實施者是誰?王珞丹嗎?還是人肉的罵人的人?

2

關於王珞丹侵犯肖像權的討論

她幹啥了呢?她曝光了這個大媽的監控錄影,並且在微博上求網友幫忙找鴨,然後鴨子找到了(雖然已經不在了)之後迅速刪掉了找鴨的微博

首先,照片哪裡來的,監控,而且是路口的監控,那麼毫無疑問,失主肯定是報警了,只有警察蜀黍才有權利調路口的監控

其次,在網上曝光小偷的照片合法嗎?

曝光小偷的偷竊行為算曝光小偷的隱私嗎?不算

那算侵犯人家肖像權嗎?沒商用沒盈利,也不算

3

關於監控中這位女士拎走鴨子吃掉算不算犯罪的討論

我們先來看看刑法專家羅翔博士對偷竊和犯法的解釋。

影片載入中。。。

這位女士被曝光順手牽羊的行為,我們先不管這隻鴨子的價值,拿走了就是偷啊!只能說大媽覺得就一隻肉鴨不值錢,但是不會改變偷竊的性質。

或許有人要說,萬一大媽覺得這是走丟了的鴨子順手拿回家了呢。

那我們就代入情景來看,鴨主人把鴨子託付給自己的母親,這一天,阿姨帶著寵物鴨鴨去到了自己工作的小吃店,你某這天去了這家家小吃店吃飯,你在店裡看到了一隻鴨子(根據王珞丹的描述大概是在店裡丟的,所以不假設鴨子走丟了跑到了街上被帶走的情況),沒栓繩子,長得很肥美,讓你口水嘩嘩的流啊。。。

這時候你第一反應是直接抓起來帶回家殺了吃?

正常人第一反應都是這鴨子是店主人的吧?再不濟也是來店裡吃飯的客人的吧?

作為一個正常人,你會覺得一家店裡出現的鴨子是走丟的嗎?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就算你懷疑是走丟了的鴨子想帶走,最起碼是不是應該問一聲有沒有主?如果真的問了,那帶鴨子來的主人就在店裡(就算假設在後廚忙著,這樣的小吃店看起來也不大問一聲不可能聽不見吧),問一聲肯定就知道有主了啊,怎麼還會帶走。

所以,結論:不管鴨子多少錢,是寵物還是菜,這大媽私自拿走了就是偷

唯一的區別就是因為她不知道這個鴨子的價值,而且這個鴨子一般人看起來也確實會低低估其價值,所以不至於入刑直接判盜竊罪,但是盜竊行為肯定是,後續情況等著吃瓜吧。

- END -

作者:抖腿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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