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2020年底,納斯達克交易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請了“董事會多元化提案”,在美國乃至國際社會激起兩極化爭議。

時隔八個月,SEC於今年8月6日正式批准了該提案,意味著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都需任命至少兩位多元化董事,並每年披露相關資訊。

作為中國企業赴海外上市的熱門交易所,納斯達克的監管動態值得我們高度關注,而中美兩國語境中的“多元化”顯然存在著巨大差異。

那麼,已在納斯達克上市或有意赴納斯達克IPO的中國企業,應當如何理解和落實董事會多元化?如何應對相關指標乃至ESG整體的資訊披露要求?

一、有跡可循:納斯達克對“多元化”關注已久

何為“多元化董事”?納斯達克給出了明確定義:自我認同為女性,以及來自代表性不足的少數群體或LGBTQ+群體的董事。換言之,核心在於種族多元和性別/性向多元兩大維度。

考慮到美國國情,前者易於理解,而後者正是本項提案的爭議焦點,也是相關中國企業的疑慮重點。但事實上,納斯達克對“多元化”和“性別平等”關注已久。

2017年,納斯達克面向北歐和波羅的海上市公司釋出了首份《ESG報告指南》,即在社會範疇設定了“S12。 董事會多元化”指標。該指標參照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SASB)等國際標準,著眼於獨董和女性在董事會中的席位佔比。

2019年,納斯達克釋出《ESG報告指南2。0》,將監管範圍擴充套件至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公司。在新版指引中,“董事會多元化”被重新劃入治理範疇(G1),聚焦於女性在董事會和委員會中的佔比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與舊版指南相比,《ESG報告指南2。0》更加詳盡地闡述了指標設計邏輯,要點之一是對四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DG)的強調,而“SDG5性別平等”便位列其中。2021年6月,納斯達克宣佈推出ESG資料中心(ESG Data Hub),協同合作方設定了七大資料主題,“性別平等資料”再次佔據一席之地,也可證明其在該項議題上的行動決心。

納斯達克《ESG報告指南2。0》重點關注的四項可持續發展目標

瞭解到以上來龍去脈,我們就不難理解“董事會多元化”的提案由來與調整邏輯了。

二、有效應對:納斯達克為企業的“董事會多元化”提供實踐和披露方案

監管ESG資訊披露的目的絕非“浮於表面”地要求企業出具報告,而是以此追溯、監管、推動企業在相關方面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實踐。在“董事會多元化” 提案中,納斯達克也對此進行了充分考量,給出了詳細的落實路徑和靈活的報告工具。

首先,對於在美國註冊的公司,就“代表性不足的少數群體”和“LGBTQ+群體”的具體含義,可以分別採用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和加利福尼亞州相關法律的分類。

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納斯達克對於“多元化董事”的界定標準

對於小型公司和國外發行人——包括絕大部分已在納斯達克上市或有意赴納斯達克IPO的中國企業,可以在兩個方案中靈活選擇:抑或同時任命兩位女性董事,抑或與在美註冊的公司遵循相同要求,但“來自代表性不足的少數群體”可依照所在國的法規,考慮國別、民族、文化、宗教、語言等更廣泛維度。

對於董事會人數在五名或五名以下的公司,任命一位多元化董事即可滿足新規要求。

其次,在實踐推進上,第一位多元化董事應在2023年8月7日前完成任命,第二位則可根據公司所在的市場層次靈活調整:全球精選市場(NSG)和全球市場(NGM)公司應在2025年8月6日前完成任命,資本市場(NCM)公司在2026年8月6日前完成任命即可。

新上市企業需在上市一年後達到披露要求。公司若未能滿足多元化目標,則需做出解釋。

再次,在披露方式上,納斯達克提供了兩版“董事會多元化矩陣”模板,分別適用於在美註冊公司和國外發行人,企業選擇自身適用的版本填寫即可。

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董事會多元化矩陣(適用於在美註冊的公司)

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董事會多元化矩陣(適用於國外發行人)

三、易中有難:準備在“氣候變化”等議題上迎接更嚴格監管

整體而言,納斯達克交易所的ESG監管要求是相對靈活寬鬆的。

在《ESG報告指南2。0》中,納斯達克提供了對全球交易所ESG干預程度的分析,依據監管手段和措施力度劃分“強/中/弱”三類。納斯達克的監管方式——包括開發指數和金融產品、推廣ESG最佳實踐等——全部在“中/弱”區間。

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赴美上市企業需加速管理這項ESG議題

*為納斯達克所採取的措施(資訊來源:納斯達克《ESG報告指南2。0》)

單就ESG資訊披露而言,納斯達克尚未對IPO申請人提出額外要求,並且考慮到ESG報告僅為投資者評估標的公司的“全部(total mix)資訊”的一部分,將《ESG報告指南2。0》定位為完全自願遵循的倡議方案。即使在“董事會多元化”新規中提出了“不披露就解釋”的要求,也同時表示不會評估公司所做解釋的實質性。

但是,對於已在納斯達克上市或有意赴納斯達克IPO的中國企業而言,挑戰依然存在。

2021年2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針對氣候變化相關資訊披露進行公開意見徵詢。SEC新任主席也表示:“與氣候有關的資訊披露是首要任務”。一旦提案透過,所有美股上市企業都需強制披露此類資訊。

而“SDG13 氣候行動”也正是納斯達克在ESG資訊披露中重點關注的議題之一。

就調整力度而言,氣候變化相關資訊是否會成為納斯達克的下一個“董事會多元化提案”?在全球加速關注ESG及其監管的宏觀背景之下,納斯達克是否會對ESG資訊披露提出更為精細的要求?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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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方|金蜜蜂ESG研究小組

執筆人:張詩贏,部分觀點系基於公開資訊和工作經驗的判斷

編輯: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