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社會各界強烈關注的湖南“操場埋屍案”又有了新的資訊。據媒體報道稱,從“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家屬代理律師處獲悉,鄧世平已被當地人社局認定為工傷,一其家屬獲賠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元。同時被害人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表示,為嚴懲殺人兇手,會將刑事訴求作為唯一的訴求,全面放棄民事訴訟。

“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新聞甫出,在主流媒體單條新聞跟帖及社交平臺上引發輿論熱議。多數網友對工傷認定和發放補助金的方式表示贊同,而放棄民事賠償力求嚴懲兇手的決定更是得到很多人支援,不過另有少數網友認為放棄民事賠償的做法不可取,稱“這樣做只會便宜了犯罪分子,也不利於司法公平”。

對於“工傷”的認定,正如當地人社局下發的認定書裡所寫,是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中的第(三)點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也就是說,並非我們通常在新聞報道中看到的,某些職業病、工作場所事故傷害,以及曾經備受爭議的“上下班途中受傷”等情形才屬於工傷,因工受到暴力傷害及一些死亡情況,也可能會被認定為工傷。

而死亡而認定的工傷,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三十九條規定可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該條款列明瞭每種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這也就是鄧世平老師的家屬獲得認定為“工傷”及補助金的法律依據。

而這件事讓輿論最為關心的則是,鄧家“全面放棄民事訴訟”的做法是不是對。

這些年不少熱門案件的傳播,讓公眾知曉一個細節,那就是被告一方透過積極賠償,甚至是遠高於法律可能判罰的金額的作法以換取被害人一方的諒解,從而爭取從輕判決的可能性,也就是民間俗稱的“花錢了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儘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姦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55條指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注意這裡面有個“等”字,並沒有詳細列明費用種類,那就是說可能有死亡賠償金、贍養費、撫養費、誤工費等。而這一切是需要法官由案件的具體情況來裁量的,被害一方需要自行舉證、自行起訴,之後法院受理後進行核查核算,再給出最後數字結果。但凡由被害方提出來的哪一項訴求並沒有明確的證明的話,法院很難支援。這個週期一般不會短,白話點說,就是把你家人害死的兇手恐怕要等一段時間才能被定刑,才能“報仇雪恨”。

上述分析的民事賠償週期長、兇手以錢換刑期這兩點,筆者認為是鄧世平老師家屬放棄民事賠償的兩個重要因素。

而另一個重要原因則是,民事賠償金額的多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包括精神損失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裡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也就是說,“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能不能有精神損失費要看法院裁量,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身只賠償“物質損失”並不賠償“精神損害損失”。事實上,故意殺人案透過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往往都不高,比如轟動一時的藥家鑫案,被害人一方提出了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共計53萬餘元的請求,而最後判罰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只有45498.5元。

回到此案中,若是鄧世平家屬一方“糾結”在民事賠償訴求上,不僅案件審理和執行時間會拉長,而且很大機率最後得到賠償金遠遠低於工傷補助金的88萬元。

鄧世平被害案中透露出來的所有細節都令人髮指,公眾輿論早已是咬牙切齒的憤怒,與家屬一樣都要求嚴懲所有涉案的兇手。鄧世平家屬放棄民事賠償訴求,等於就是告訴犯罪分子“想要取得諒解而輕判,門都沒有!”也就是徹底斷絕了兇手們的幻想,花最少的時間最小的成本讓兇手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想必也是我們很多普通網友期待的,這符合大眾樸素的心理。

“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不過也有個別網民認為,只盯刑事不管民事是不理智的,並不值得提倡,更不能為其他故意殺人案件的受害家屬所模仿。該讓罪犯付出的代價理應全部付出,獲得民事賠償也是司法公平的體現。還有網友表示,民事賠償訴訟週期拉長,同樣需要司法部門瘦身和最佳化,如果受害者一方為了“報仇雪恨”都不要民事賠償而直盯刑事,這不利於我國的司法體制的發展。

不管是哪種意見,應該說“操場埋屍案”的結果都朝著法律應有的方向和公眾期待的方向進展,而從開始到如今,希望“鄧世平老師被追認烈士”的聲音綿綿不絕,洗刷鄧世平的冤屈,也使社會正義得到張揚。

“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操場埋屍案”家屬獲工傷補助88萬 放棄民事訴訟做法該不該提倡?

以前民間常說,惡魔與天使就在一念之間,其實普通人與惡魔之間才是一念之間,金錢至上的利慾薰心,即使沒有作出殺人的極端行為,也早已淪為惡魔的奴隸。金錢、權力、榮譽、自由再大,都不可能大過生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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