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篇,兩個曾相愛的人,分開如果能夠忘掉,就不要再去想起他

張小嫻曾說過一段話,小時候如果記性不太好,是會被別人捱罵的。然而,當你長大了和變老以後,你就會發現,那些人和那些事,能夠忘記就是幸福的福。

你之前有沒有過這種感覺?每次想要忘記某個人某件事的時候,記憶都會變得格外的清晰,你越是想忘,就越是難忘。記憶就像不受人控制,他把有關於你的一切都妥善地存放著,偶爾讓人歡喜,偶爾讓人傷感。

第10篇,兩個曾相愛的人,分開如果能夠忘掉,就不要再去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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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會假設,如果我沒有遇見你,沒有新增你為好友,也沒有對你先說你好,是不是我們的故事就不會開始了?世上的感情大多是先紅了臉,再紅了眼。

第一次見面恨不得與對方相擁,再次相逢卻是連一個字都說不出口。在無數個睡不著的時候,你拿著手機翻看著通訊錄,總是會不自覺地想起他,心中有很多的話想講,但是已經不想再去打擾你了,卻只能一遍又一遍重複地安慰著自己,忘了吧,不管怎樣他也不會想起以前深深地相愛過。

第10篇,兩個曾相愛的人,分開如果能夠忘掉,就不要再去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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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現在這個年代,如果一個人非常想要找到你,就算地面崩塌,海水淹沒訊號一個也沒有,他也會想盡一切方法很快地來到你身邊。可是他沒有,由此可見證明你對他來講並沒有那麼重要。

日子不知不覺中,走過了一程又一程。在來去之中,有太多的心思,就這樣在時光裡沉澱,直到變成了如水的平靜,溢滿了整個暗淡的心扉。

第10篇,兩個曾相愛的人,分開如果能夠忘掉,就不要再去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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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有的人相愛過就好了。有些事情,努力堅持就好了。分開如果就能夠忘掉,就不要再去想起他,別忘了你還有無數的明天走過,你去遇見許多的美好時光,只是短短時間裡的喜歡,不喜歡,你要是決意離開,只有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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