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件改編成熱門劇,是否侵犯當事人權益?

最近有部法治題材電視劇很火,劇中展示了多個具有現實原型、引發社會廣泛爭議的案件。

真實案件改編成熱門劇,是否侵犯當事人權益?

真實案件改編成熱門劇,是否侵犯當事人權益?

圖片源於網路

劇集受關注,原型案件再次引發關注,有當事人提出侵權質疑,認為案件的影視化改編未取得自己授權,侵犯了自己的權益。

對此,我們特別採訪了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的邊衛東律師,看他有哪些看法。

信之聲:

電視劇中的案件多有現實原型,這種改編是否侵犯案件當事人及家屬的權益?

邊律師:

這種根據真實事件創作、改編的作品必然會反映出相應的人物事蹟和形象,是否侵權要看改編是否客觀,尊重既有事實。如果改編對某一事實的進行了可以歪曲醜化,就有可能損害當事人的人格權,比如名譽權、隱私權等。

因此一般情況下片方都會事先徵得當事人或其親屬的同意,以避免發生侵權糾紛。

信之聲:

將現實案件改編成影視作品,這麼做會侵犯當事人和家屬的著作權嗎?

邊律師:

不會。

真實案例屬於單純的事實訊息

,根據《著作權法》第5條的規定,

單純事實訊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因此改編成影視作品也不會構成對當事人及家屬的侵權。

信之聲:

現實中這些案件都是已經宣判有判決書可查的,如果劇中直接使用現實判決書的原文,會侵犯法官或者法院的著作權嗎?

邊律師:

不會的。

我國的裁判文書

公開可查,本身

不享有著作權

,只是用來記載法院審理裁判的過程和結果。另外影視劇使用公開裁判文書的原文時,應當隱去原案件當事人的個人資訊。

信之聲:

現下這部劇大火,各個影片平臺都有這部劇的剪輯片段和解說,這種做法侵權嗎?

邊律師:

都是有侵權嫌疑的

。比如我們經常看到的“3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等小影片,在未經原影視劇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進行剪輯、修改併發布出來,會

侵犯原著作權人的修改權、署名權、改編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

信之聲:

前段時間有部電視劇因價值觀不正上了熱搜,很多博主製作影片對其劇情和價值觀進行吐槽,這種做法侵權嗎?

邊律師:

一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是為介紹、評價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影評博主

無論是發表圖文還是影片,都是引用影視劇的部分畫面及片段,又加上大量個人分析、點評內容,實質是進行個人創作,在作品中引用部分已有作品,

只要注意把握引用的度,我認為是不構成侵權的。

另外,評價影視作品是否爛劇,或者角色形象油膩與否、價值觀是否正確本就是相對主觀的感受,自影視劇誕生之日起,就會伴隨大量的主觀的

影視評論

,這

本質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

也是公民行使對影視作品輿論監督權的表現

。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每個公民都有正當表達自己主觀感受的權利。

信之聲:

近幾年,很多優秀的影視作品在網上長盛不衰,擁有相當數量的二次創作衍生作品,這些衍生作品的權利歸誰所有?

邊律師:

目前來講衍生作品的相關著作權問題、侵權問題是存在爭議的。

如果作者在衍生作品中加入了大量自身觀點、評論、人物塑造解析、故事背景考證或其他獨創性內容,一般認定為新的作品,其創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權。

如果只是簡單地取材於原作品,簡單的剪輯、配音,將原本的長篇內容濃縮為三五分鐘的短篇用於獲取流量盈利,一般會認定為侵權。

此外如果使用影視劇畫面,經過剪輯重構,用於表達一個新的原創故事,則可能涉嫌侵犯原劇方的改編權等權益。

信之聲:

如果自己的作品被侵權,或者被指控侵權了他人作品,發生了法律糾紛怎麼辦?

邊律師:

遇到此類糾紛,建議第一時間向專精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業務領域的律師諮詢,獲取有效建議,以便在後續的取證、協商、談判、訴訟等環節中佔據主動,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期採訪律師

真實案件改編成熱門劇,是否侵犯當事人權益?

邊衛東

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碩士研究生,商事律師團隊骨幹成員,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證。

邊衛東律師工作認真負責,務實嚴謹,法律功底紮實、專業能力突出,辦案經驗豐富服務態度良好,能敏銳注意到各類案件的承辦要點,並制定訴訟策略。他以“真誠待人,用心辦案”的風格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專業領域:

智慧財產權糾紛|民商事訴訟與執行|合同糾紛|商事訴訟與仲裁|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