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除了聰明. 還有哪些長處?

人類,可以說是最喜歡挑戰極限的動物了。博爾特用9秒58完成了百米衝刺,成了地球上跑得最快的人。但說來讓人洩氣,這速度,竟還不及獵豹的二分之一。在人們的印象中,人類的運動能力在動物界基本不值一提。除了短跑比不過獵豹,人類登山還不如山羊、游泳不及魚類、爬樹不比靈長類,在力量上更是被各種動物碾壓。

所以人類除了聰明以外,就一無是處了?那倒未必,其實有一項運動人類就勝券在握,那便是長跑。在大家的印象中,長跑最厲害的哺乳動物就是馬了。那麼猜猜看,馬與人比賽,誰的長跑能力更強呢?。 大約在40年前,英國威爾士的一家小酒館內,人們就曾為此事爭得面紅耳赤。當時就有人認為,長距離跑步人能跑贏馬。於是酒館老闆就較真地舉辦了一場“人vs馬”的馬拉松大賽。結果從1980年直至今日,這場比賽已經持續了幾十年,還成了威爾士的傳統。比賽賽程全長為35公里,參賽人與參賽騎手互為對手。

那麼人類究竟跑贏馬了沒?

2004年6月,人類首次獲得了勝利,以2小時5分19秒的成績擊敗所有的馬匹。2007年,人類再次勝出。儘管馬獲勝的次數比人類獲勝的次數多得多,但回顧整個比賽歷程,其實人類與馬匹之間的成績差距並不大。平均下來,最快的馬也只比最快的人領先十幾分鍾。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全長35公里的賽程還遠不是人類的極限。但讓馬跑這麼長距離,就很容易造成損傷了。例如在威爾士人馬大賽中,馬匹就有專門的15分鐘獸醫檢查時間。說回人類,普通的馬拉松比賽全長就已達42。195公里了。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各種賽程長得變態的超級馬拉松。世上最長的馬拉松賽,也叫“超越自我3100英里跑挑戰賽”(全程約為4345公里)。這項超級馬拉松的標準是51天,算下來選手平均每天就要跑96公里(一般每天休息6小時),但參加的人還不少。其中,最快的選手只用了40天9時6分21秒便完成了賽程。也就是說,他平均每天都需要跑106公里,並且連跑了41天。

人類在速度上的劣勢,很大程度在慢速長跑的能力上被彌補回來了。所以論長跑,人類不敢說第一,也能擠進“之一”的行列。現在就有研究者認為,人類祖先就是長跑能手。而從進化的角度來說,我們不但適合長跑這項運動,長跑甚至還加速了人類的進化。這也正是“耐久奔跑假說”(Endurance running hypothesis)。

在500萬~800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就與黑猩猩的祖先分了家,開始在地面上活動。從那時起,人類也慢慢學會了直立行走。而考古證據顯示,大概250萬年前我們祖先的食譜裡就出現了大量的肉類。這表明,早期人類就已經過上狩獵生活了。但另外的考古證據卻顯示,可投擲的石制尖長矛直到30萬年前才出現。而更加高階的武器,就出現得更晚了。比如弓箭,要到5萬年前人類才開始使用。

那麼,體能這麼差的人類祖先,究竟有什麼能耐獵殺草原上比人類更快、更壯、更大的動物?在石制尖長矛出現之前,早期人類能使用的武器都是極其粗劣的。其中最具殺傷力的,莫過削尖了的木棍。這些都是近戰武器,只能近距離使用。

所以那些肉類食物,究竟從何而來?

早期人類的狩獵生活就像是一個謎,科學家始終想象不出那是一幅怎樣的畫面。但“耐久奔跑假說”就可以為此破局。根據這一假說,早期人類主要是以耐力狩獵(Persistence hunting)的方式來獲取肉類的。所謂耐力狩獵,簡單來說就是先把獵物追到精疲力竭,然後再近身獵殺。

即便博爾特火力全開,都難以追得上草原跑得最快的獵物。但擅長耐力跑的人類祖先,卻能靠長距離奔跑把獵物跑“廢”。事實上,這種狩獵方式,現今在一些原始部落裡仍未被淘汰。例如,生活在卡拉哈里沙漠的布希族人(Bushmen)仍舊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狩獵。

人類除了聰明. 還有哪些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