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徵地問題引起糾紛,當事人駕車衝撞,應承擔什麼後果?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徵地一般指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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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14時許,鍾錦文因徵地問題,在廣州市從化區太平鎮某某村南向隊矛車嶺與“北三環”高速施工人員發生糾紛,遂駕駛車牌號為粵A××××8白色現代小型汽車衝撞施工人員所在人群,隨後掉頭再次衝撞人群,並碾壓之前被撞傷倒地的向某,致向某、葉冬、陳建國等人受傷(經法醫鑑定,向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葉冬左上肢、左某、右外踝有鈍物作用所致損傷,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陳建國右上肢、雙下肢有鈍物作用所致損傷,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鍾錦文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因徵地問題引起糾紛,當事人駕車衝撞,應承擔什麼後果?

廣東金橋百信(佛山)律師事務所葉志陶律師解答:

鍾錦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致使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後果的發生,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構成故意殺人罪。

鍾錦文已經著手犯罪,由於意志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鑑於施工方的強行拆遷行為對本案的引發具有一定責任,本案屬於事出有因的激情犯罪,可以對鍾錦文酌情從輕處罰。

鍾錦文因其犯罪行為葉冬、陳建國遭受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葉志陶律師補充: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三十六條,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葉志陶律師,畢業於華南農業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熟悉公司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刑法等,辦理過經濟糾紛、合同糾紛、離婚析產糾紛、侵權糾紛等民商事紛案件,刑事辯護及公司顧問服務。

因徵地問題引起糾紛,當事人駕車衝撞,應承擔什麼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