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劉強東、郎鹹平如出一轍的套路,從法律層面講哪個更渣?

萬萬沒想到,王力宏離婚這瓜的後續驚掉人的下巴!

就在昨晚,李靚蕾發了萬字長文回憶八年婚姻生活控訴前夫,資訊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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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最核心的就是,

為了滿足王力宏想要很多孩子的需求,李靚蕾被迫放棄個人事業,在8年期間生了3個孩子,然而賺那麼多錢的王力宏,在物在物質上其實並沒有讓李靚蕾賺得多少便宜。

而且從一開始就防備著李靚蕾,籤不平等婚前協議,保護婚前財產、轉移婚內財產,有點錢就給婆婆,不往夫妻共同財產裡存,這小算盤算的呀!

無獨有偶, 這多像東哥和奶茶的婚姻啊。婚前預支財產,十年間每年只領取一塊錢工資。奶茶如果在這幾年裡和他離婚只能分得幾塊錢。 這就是上流社會的成功男人的智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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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不久,有一個類似案子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就是一位高知女性在結婚後被迫當起了家庭主婦,突然一天被離婚,,於是就把自己的丈夫告了,要求丈夫支付一定的補償來彌補他這些年的勞動力,最後法院只認定賠償五萬元瞭解了。 但是其實如果當年她不選擇為了孩子和家庭放棄自己的工作全職回家帶孩子。以她的個人能力別說五萬,可能五百萬都賺了。

所以對於李靚蕾這種高知女性來說,這真是為愛的一次犧牲和冒險。最後賠的精光。賠得只剩三個孩子還未必能爭取到撫養權。很有可能三個孩子最後自己一個撈不著,全部判給了父親。 那真是悲慘裡的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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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再說一個新聞,著名的郎鹹平小三案。

基本的案情的為,郎鹹平在與第六任妻子婚姻期間,給空姐買了兩套房產,後來與空姐鬧掰了,就想把房子要回來。郎鹹平自己打官司敗訴了,因為法院認定是贈予。

郎鹹平順勢找到了前妻助陣,以房子是在與前妻婚姻期間贈予空姐的,未經配偶同意,以侵害配偶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向法院主張返還,於是打贏了房產官司。

房產糾紛之外,空姐名下還註冊過一家上海馨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馨源公司)用來走賬,郎鹹平向銀行借了900萬打給馨源公司,名義是買貨,但錢接著就轉到另一家叫上海高漢新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漢公司)。

郎鹹平以買賣合同糾紛的案由起訴了馨源公司,理由是給了錢沒發貨,要求退回900萬元,由於馨源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股東就是空姐一人,

由於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不能證明相互獨立,所以空姐被要求承擔連帶責任。最後郎鹹平勝訴了,空姐背上900萬元的債務。

說句不好聽的,玩了幾年空姐,完事一毛沒給人家還讓人家背了一屁股債。 真的是經濟學家得套路和手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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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法律關係分析

尤其對於那種在家庭中付出較多,但不掌握經濟大權的家庭主婦/煮夫,我要提醒你們,對家庭的共有財產一定要留一個心眼兒,否則萬一伴侶動了隱瞞財產、轉移財產的心思,你再想去收集財產線索,可能就來不及了。

第一, 財產登記在誰名下這事兒,要儘量做到公平。

比如基金是以男方的名字購買,那股票最好以女方名字開戶;這套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另一套房子就要登記在女方名下。你的伴侶想成立公司是吧,如果至少有兩個股東的話,那寫誰都是寫,不如寫你的名字啊。這樣可以防止財產都控制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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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注意保留財產資訊。

我發現有些來訪者心很大,對於家裡有什麼財產一概不知道,就算大概知道個數額,也不知道在哪家銀行開的戶,賬號、密碼什麼的就更不知道了。

有的全職主婦,連老公在哪個公司都不知道,就知道老公婚後投資了一家企業,但是企業名稱、股權比例等,她一概不知道。這樣萬一發生變故的時候,就比較被動 了。 這些資訊,作為在家裡不掌握財產主動權的一方,要留個底。

如:房子買在哪裡,對方常用的銀行卡卡號,股票是在哪裡開戶的,賬號名是什麼,公司叫什麼,股權比例怎麼樣等。

第三,原配可追回擅自處分的全部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原配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回丈夫贈與小三的財物。即便原配已與丈夫離婚,仍可以追回,並且是全部財物,而不是一半(至於追回後原配與丈夫如何分配又是另外一回事)。正是基於以上法律規定,所以郎教授與原配聯手後,才能順利追回購房款。

第四,贈與合同的撤銷問題。

贈與合同的撤銷,分為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兩種。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進行贈與行為。在郎教授與空姐小三案中,因購房款所有權已轉移,所以無法行使任意撤銷權。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則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顯然,郎教授想行使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但無法定理由,所以第一回合就敗下陣來

最後郎鹹平也是在聯合原配的情況下,根據本法律分析中第三條法規,奪回的財產。

這個世界上之所以建立法律,是儘可能的讓所有人都遵守規則,以及擁有契約精神,但是合夥人之間會鬧掰,夫妻也一樣的。

一旦遭遇這種情況,就應該學會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合法權益,這也是是法律給予每一位社會公民的救濟途徑。

強大的姑娘,應該巧妙地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強大自我。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線上普法、以案說法,傳遞正能量。關注覓正說法,多學法律少吃虧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評論區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