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與劉鑫案宣判 精神損失賠償高達20萬 道德與正義不會缺席

整個事件全程回顧

江歌與劉鑫案宣判 精神損失賠償高達20萬 道德與正義不會缺席

11月3日零時許,二人匯合後一同步行返回公 寓。二人前後進入公寓二樓過道,事先埋伏在樓上的陳世峰攜刀衝至二樓,與走在後面的江歌遭遇併發生爭執,期間走在前面的劉曖曦開啟房門。

先行入室並將門鎖閉。陳世峰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頸部十餘刀,隨後逃離現場。劉暖曦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 江歌因左頸總動脈損傷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死亡。

第二:江歌與劉鑫的對話

江歌與母親的對話的一段內容值得深思,當江歌母親質問劉鑫我見你只想知道我女兒在最後一刻到底是什麼樣子。 而你作為最好的閨蜜一直躲避不選擇出庭作證,還在網上釋出詆譭我女兒資訊言論, 直到我把事情報道網上後引起了關注。

你當天晚上就發信息來威脅我這是不是你乾的事。 劉鑫當時承認了,5。21號釋出的文章在5。23號你爸爸威脅我要起訴我。

你媽媽罵我江歌命短,跟我女兒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不是事實。劉鑫說這當時是氣話並承認錯了,江歌母親隨後說的一句話讓我們真實的認清了劉鑫一家人的態度。

江母親說你現在承認錯了是因為你們發現這個事件的發展影響到了你們家的生活,道歉的主體並不是江歌本身。這段話真的作為大眾深深的能理解到有多傷人。

自己女兒為了救助劉鑫反而閨蜜做出這樣的反應與行為,做為中國人對於道德底線都有很清晰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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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法院判決

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 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 劉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

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江秋蓮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一審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 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 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 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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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這個事件到宣判結束整整用了幾年時間,在輿論與壓力下推進了整個案件的程序。 法律與道德的博弈下最終在法律正義的見證下,讓人們清晰的認知了做人的品德意義是什麼。 為什麼會出現多次的延期判決,看當前的輿論壓力之大就很清晰。

做為審判長與法院都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一個判罰有失大眾所期盼的結果。 會導致全國群眾的聲討因為人民對道德是有衡量的,這樣熱度的案子換做是誰都要做好準備。

人大代表等媒體陪審團這對於任何地方機構都是非常大的壓力,誰做在那裡當審判長相信都睡不著覺。

好在結果在法律面前堅守了道德的底線,這次判罰的亮點除了道德的體現外。精神損失費賠償20萬似乎也突破了現有案例的極限。

法律不會做到所有人心中永遠的公平,但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能體現正義的存在。

祝願江歌母親走出心理的缺憾,雖經歷波折但正義不會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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