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天子讓賢”國家理想的實現

儒家“天子讓賢”國家理想的實現

《虞書·堯典》:“帝曰:‘諮!四嶽。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殉朕位?’嶽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揚側陋。’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之後,發生了為孔子稱道讚頌的堯舜讓賢之事,見於《禮記卷七·禮運》:“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天子讓賢,這一儒家經典中的記載,成為了儒家國家學說中的最高理想境界。漢武帝確立儒家獨尊的地位之後,這一國家學說的首次成功實踐直到公元二二〇年才告完成。

東漢末年,黨錮之禍,尤其是黃巾之亂以後,東漢政權名存實亡,誠所謂“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漢祚之休,大勢所趨。然而,二百餘年儒學文化的積澱形成的以士大夫為主流的社會氛圍不允許離經叛道的現象出現。湯武革命式的代漢立國不會得到支援,王莽式的廢主自立更不可能成功。不論是平定黃巾、以車騎將軍令冀州牧的皇甫嵩,還是脅帝西遷的董卓,以及為“宗室長者”的劉虞,都是不敢冒此天下之大不韙的。袁術“奢淫放肆,榮不終己”,自取滅亡。況且,獻帝也絕非桀紂之類的暴君。在如此“天道無親,百姓與能”的時代,順利完成“移寶器於將興,推亡漢於已墜”的歷史任務的曹操(最終由其子曹丕踐漢祚),在這一問題上顯示了高超的政治手段。

簡單回顧建安元年以降,曹魏逐步專權的過程:

元年,曹操移都於許,從此“奉天子討不臣”,建不世之功於天下。

十三年,“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是時,二袁已破,北方平定,霸業初成,曹操開始逐步摧毀漢朝吏制。

十八年正月,天子“詔書並十四州,復為九州”。復《禹貢》九州,漢朝政體被進一步瓦解。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命公為魏公”。曹操進為魏公,加九錫。分“冀州之河東、河內、魏郡、趙國、中山、常山、鉅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為魏國土地。此冀州為《禹貢》冀州,並有漢之冀、幽、並三州及司隸河內河東二郡。可見魏國領土之廣大。秋七月,曹操“始建社稷宗廟”。

十九年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

二十一年夏五月,天子進操為魏王。

二十二年夏四月,“天子命王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為魏太子。”

二十四年,“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侍中陳群,尚書桓階及夏侯惇皆勸曹操進位稱帝。曹操引述《論語·為政》“施於有政,是亦為政”作答,並明確指出:“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二十五年,曹操逝世,太子曹丕繼位。改建安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是年冬十月,魏王登壇受禪。漢王朝為魏王朝取代。

曹操由完全控制漢獻帝,逐步摧毀漢朝國體,採納董昭建議的“修古建封五等”,即實行《禮記·王制》所載周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進而合法封公封王。而完成裂土封侯這一步,保證了以後的“天子讓賢”乃是在兩國之間進行,避免了王莽篡漢之嫌,更符合《孟子·萬章句下》所述之“周室班爵祿”:“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這對於多屬東漢古文經學派的曹操部屬來說,也易於接受。而擁有士大夫階層的支援,曹魏代漢的政治基礎也更加牢固,禪代之事也就順理成章。

建安二十五年

二二〇年

冬十月辛未,魏文帝舉行盛大的受禪儀式,“公卿、列侯、諸將、匈奴單于、四夷朝者數萬人陪位”。《三國志》注引《魏氏春秋》載:“帝升壇禮畢,顧謂群臣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曹魏代漢,作為儒家“天子讓賢”國家學說的第一次成功實踐,影響深遠。之後,魏晉、南朝、隋唐、五及至宋朝,莫不是沿用這一讓賢模式。之前“湯武革命”的王朝更替方式也正式為“堯舜讓賢”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