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企業與普通有限責任企業的不同之處

在現實生活中,各位會遇見成百上千的有限責任企業,一聽說企業,各位會不由自主的的肯定企業的員工肯定不止有一個人。但事實上的確有一人有限責任企業,比如說某某工作室。下邊我為各位所帶來的一人有限責任企業與普通有限責任企業的不同之處相關內容,跟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中國《公司法》明文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企業。一人有限責任企業和有限公司的差別該一人有限責任企業無法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企業。一人有限責任企業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企業理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企業的股東無法證明企業財產獨立於股東自身的財產的,理應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各國企業立法裡,股份有限公司裡必須要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分別掌管意思決策權。業務執行權及監督權,利用以上所述三權力機關分立所形成的制約,進而實現企業內部自治監督的目的性。與此同時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企業經營者有可能濫用企業職權的現象。

上文便是我為各位所帶來一人有限責任企業與普通有限責任企業的不同之處的所有內容。唯有各位認真瞭解了一人有限責任企業與普通有限責任企業的不同之處,各位才可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問題。

一人有限責任企業與普通有限責任企業的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