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和,內外調的法則在傷寒論、溫病中分別如何講呢?

陰陽和,內外調的法則在傷寒論、溫病中分別如何講呢?

《辭源》曰:“和者,順也,諧也,平也,不剛不柔也”。在中醫學文獻中,“和”往往代表著“協調平衡、融合穩定”之意。和之為法,《素問·生氣通天論》雲:“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且以“和陰陽”為養生之大法。《金匱要略》則有“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之法。可見,當時之和“法大體上包括調和陰陽、溫化痰飲等內容。

陰陽和,內外調的法則在傷寒論、溫病中分別如何講呢?

再如《重訂廣溫熱論·驗方妙用》在論述”和解法“時指出:”凡屬表裡雙解、溫涼並用、苦辛分消、補瀉兼施、平其復遺、調其血氣等方,皆謂之和解法“。因此,從廣義上說,凡能調和表裡寒熱虛實、臟腑陰陽氣血的偏盛偏衰,使之歸於平復的治療方法,均稱”和“法。從狹義上來說,和解法有其特定的含義,是指具有和解表裡、分清上下、宣展氣機等作用的治療方法,屬於八法之一。 和解法是臨床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簡稱和法。其作為獨特的一種方法運用於臨床始自《傷寒論》。其曰:”少陽居半表半里之位,出則陽,入則陰,乃一身之樞機。半表半里之邪,非汗吐下所能解,惟宜和解一法,斡旋樞機,使半表半里之邪從樞機轉出而解,不致內陷“。張仲景設小柴胡湯以藉少陽半表半里之正氣,除表裡之邪,陽升表透,陰降裡和,然和解之法即是。升清降濁各行其道。有和法則無須下而自洩,有解法則無須汗與吐而自開。自此奠定了和解法的基礎。

明清時期,溫病學家根據溫病的病因病機和傳變的特殊性,對和解法的應用,提出了不同於傷寒少陽病的治法與方劑,從而豐富了外感熱病和解法的內容。如吳又可的《溫疫論》首倡”邪伏膜原論“,指出膜原”內不在臟腑,外不在經絡,舍於夾脊之內,去表不遠,附近於胃,乃表裡分界,是為半表半里“。疫邪盤踞於此,發表、攻裡均非所宜。”此邪不在經,汗之徒傷表氣……此邪不在裡,下之徒傷胃氣“,並創制達原飲,開達膜原之邪。葉天士提出了”邪留三焦論“,對溫邪夾溼留連三焦氣分出現類似傷寒少陽病者,主張採取”分消走洩“之法,旨在調暢氣機,宣通上下,使留於少陽三焦之邪得以分消走洩,實為和解之變法。溫病之和解法乃傷寒之變通,根據作用的不同,和解法可分為清洩少陽(蒿芩清膽湯為代表方)、透達膜原(吳氏達原飲)和分消走洩3種。 清·汪昂的《醫方集解》分為22類,其和解之劑”收載了小柴胡湯、逍遙散、痛瀉要方、黃連湯諸方,不僅註釋詳盡,而且基本涵蓋了現代中醫方劑學關於“和劑”的和解少陽、調和肝脾和調和腸胃3個主要部分,為現代方劑學的“和解”奠定了分類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