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評|自助餐浪費扣款可否成常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孔雨童

4日,#海鮮自助扣顧客100押金遭投訴#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說的是,北京一家海鮮自助餐廳,因為食客剩了大量海鮮從押金中扣除了100元錢,但事後該餐廳遭到顧客的投訴。在這一話題下,網友們一邊倒的批判這種浪費行為,甚至還建議飯店“多扣點”。

馬上就評|自助餐浪費扣款可否成常態?

餐飲浪費一直是個不小的社會問題,此前有統計顯示,我國餐飲食物浪費量約為每年1700萬至1800萬噸,相當於3000萬到5000萬人一年的口糧。而餐飲浪費中,“自助餐浪費”又一直是重災區。究其原因,很多人普遍存在著“花了錢必須吃回本”的心態,“餓到扶牆進,撐到扶牆出”一度還成了吃自助的“金科玉律”。其結果是,寧可大剩特剩,也要瘋狂取餐,這樣的普遍現象下,很多自助餐廳倒掉的被顧客浪費的食物常常比餐廚垃圾還多得多。

更可怕的是,這類行為至今缺少“限制”。雖然很多自助餐廳明文規定進餐廳前必須交押金,浪費將扣款,但礙於不想客戶流失,執行的非常少。這也讓浪費的那一批消費者更加覺得,“我花錢我浪費”理所應當。於是,當北京這家海鮮餐廳真的下手執行之時,被“扣款”的顧客就理直氣壯去投訴了,哪怕看他浪費那一桌螃蟹鮑魚的價值應當遠遠超過被扣的錢。

實際上,近年來,我國在打擊食品浪費方面所採取的措施已經越來越有力度。2021年4月末透過的《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就明確規定了“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5月27日,作為地方性法規被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的《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也明確提出了“自助餐經營者應向消費者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可以採取實現約定的方式,對造成浪費的消費者應收取相應費用。”因而可以預見的是,今後對於一些自助餐過程中發生的浪費行為進行扣款,或將變得有法可依。

浪費糧食從來都不只是“吃不了倒了就倒了唄”這麼簡單,對於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大國來說,“糧食安全”永遠是那個那根只能緊不能松的弦;另一方面,過度浪費也會加劇環境的惡化,根據科技部發布的《全民節能減排手冊》顯示,如果全國平均每人每年減少糧食浪費0。5千克,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61。2萬噸。

《反食品浪費法》出臺之後,我們還需要更多法規和細則來讓“節約”落實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重災區”的自助餐廳,或許可以從“浪費即扣款”做起,當這種“約束”成為常態,或許我們就能真正學會“按需取餐”了。